(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行业综合性、系统性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行业标准、政策措施。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查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方案设计;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三)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使用;负责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四)承担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试点村庄、传统村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村内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五)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施工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打通断头路等民生工程,协调城市快速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七)监督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负责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负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九)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落实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分配计划。
(十一)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房地产业政策;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发展;牵头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统筹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措施、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动态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三)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制定物业管理政策,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产权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房屋租赁管理秩序;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房改方案审批和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十六)参与拟订城市轨道交通中长期发展战略、建设规划、综合开发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沿线用地调整规划;负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轨道交通保护执法和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审查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执行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统筹协调。
(十八)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十九)依法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二十)代管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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