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联系人:宋姣
联系方式:029-83529663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维稳、接待、市民热线12345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的管理;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后勤保障、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医政医管科
联系人:马海荣
联系方式:029-83540161
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医疗纠纷处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区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大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区医学重点学科、优势专科等科研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开展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拟订卫生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施突发应急措施;协调征兵体检相关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救援工作,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急救站、医疗广告审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等审批事项;负责牵头卫健系统医疗发展规划布局;负责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协调对接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庞时通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中、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提出深化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包括医联体、医疗集团、“三医联动”平台建设的指导与管理;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拟订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等办法措施,指导协调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以及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区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统计工作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分析;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基层卫生与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人:杨瑛
联系方式:029-83537465
拟订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区艾滋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工作;监督实施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中医医疗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继承发展中医学术,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发挥中医药特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联系人:张阳
联系方式:029-83537208-309
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展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承办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联系人:薛虚慧
拟订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承担区艾滋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赵文博
负责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局对接承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区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医师执业证书许可等审批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标准,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负责普法宣传,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协调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局党委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导检查、下发通报及整改意见书。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丁毅
联系方式:029-83525630
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牵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管理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九)爱卫指导中心
联系人:耿瑞杰
依照国家、省、市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治、控烟、卫生知识普及等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健康村创建管理工作;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灞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灞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联系人:纸少锋
联系方式:029-83455418
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性病艾滋病报告管理、地方病、麻风病防治等工作;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疫苗接种的技术指导和免疫规划疫苗的管理、疫苗相关传染病的监测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结核病病例的报告管理、对结核病人的药品发放和督导治疗工作;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承担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调查、死因监测及分析、肿瘤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病媒生物监测、防治及技术指导;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检验科负责相关样品的采集工作;负责辖区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及职业病防治;负责学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学生营养监测及近视宣传;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十一)灞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昆斌
联系方式:029-83516529
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负责对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助产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负责增补叶酸项目、三病防治项目、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免费婚检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免费“两筛”项目、避孕药具发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辖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负责灞桥区范围内儿童入托查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孕产妇、儿童死亡监测,对死亡病例及时调查、上报及组织评审。
(十二)灞桥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鲁红亮
联系方式:029-83612632
负责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和处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承担灞桥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同时医院承担着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及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教学培训任务。门诊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五官科、眼科、急诊科、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和药械、检验、放射、B超、胃镜、心电图、麻醉科、公卫科、合疗科等科室,住院部分内、儿、外、妇科室。
(十三)灞桥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詹明涛
联系方式:029-83524521
负责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确保全区人民中医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纺织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和处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承担灞桥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十四)十里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院学
联系方式:029-82526160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十五)洪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栗勇
联系方式:029-83313947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十六)席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临军
联系方式:029-83519074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十七)灞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龙
联系方式:029-83507522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十八)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029-83479688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十九)狄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029-82600644
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辖区内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及两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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