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局党委、教育局全面工作。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及纪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考试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体卫艺科、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工会、局团委。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等工作,分管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学前教育、资金管理、规划建设、后勤服务和信息技术等工作,分管学前教育科、计财科、发展规划办、后勤服务中心、现教中心。
负责教育督导、安全稳定、学生资助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安稳办、学生资助中心、乡村振兴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