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成力睿
联系电话:029-83519509
对贯彻中省市区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承担全局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局重要性文件、文稿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和编发重要财经信息资料;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诉讼工作;拟定全区财政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网络监管;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保证财政电子数据系统的安全。
(二)预算科
负责人:白天
联系电话:029-83513740
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调研工作,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税改革和重要财税政策的建议,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议和改革建议;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工作;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全区财政预算,办理区与街道财政结算等事项;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公开,牵头组织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具体管理全区地方政府债务;负责全区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管;负责政府债券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债遗留问题和特种国债兑付工作;负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直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直管企业的维稳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规范统一、权责明确、分类管理的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承担国资等方面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审核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相关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负责地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审核;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全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缴核算、统计分析、监管稽查;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承担综合治税、控税引税、行政效能、简政放权、营商环境等工作。
(三)国库科
负责人:刘涛
联系电话:029-83510152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全区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定全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及库款收支分析预测;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会审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批复部门决算并配合决算公开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和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四)行财科
负责人:吕菲菲
联系电话:029-83550524
负责行政、党派、群团、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军队、武警、政法、宣传、教育、科技工信、文化旅游体育、投资商务、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相关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负责区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性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用汇监管;负责定点饭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全区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改革管理工作;拟订政法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法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管理。提出区财政支持科教文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教育发展经费的管理和保障;参与全区文化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全区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区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区本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核、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管理;依法监督考核区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投诉及处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王娟
联系电话:029-83516323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管理住房公积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农财科
负责人:王娟
联系电话:029-83543717
负责农业农村、气象、秦岭保护(林业、水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拟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农业政策性补贴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七)城建科
负责人:牛光红
联系电话:029-83511128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交通、住建(人防)、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棚改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全市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全区基建投资财政拨款;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收管理;负责绿色循环经济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信用资金支出的监管;负责城市建设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拟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白团利
联系电话:029-83510329
承担全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建议;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拟订全局内控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局内执行相关财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九)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李健
联系电话:029-83593686
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直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直管企业的维稳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规范统一、权责明确、分类管理的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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