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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号)

近期,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等14大类食品共2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一)西安市灞桥区宏然大饼店销售的锅盔饼,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结果为0.378g/kg,标准值为≤0.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一)西安市灞桥区好得乐便利店销售的蜂蜜山楂糕,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结果为1.3,标准值为<1。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一)西安振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寇伟销售的白萝卜,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结果为0.020g/kg,标准值为≤0.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