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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农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农业、林业、畜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林、牧各业和农村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规划内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果业工作。

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全区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方面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14、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负责全区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5、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16、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9、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2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2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22、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负责全区动物卫生有关工作,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全区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5、指导全区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负责种畜禽场、畜牧业商品基地和其他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畜产经济的协调工作;参与拟定“菜篮子”工程中的有关肉、奶、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26、组织全区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有关畜牧、兽医、牧草、畜禽品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

27、组织实施全区饲料工业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扶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引导发展畜牧业中介服务组织,指导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28、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执法工作。

29、负责全区农业标准化发展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农业标准。

30、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31、负责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依托产业发展优势,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优一进三”工作。

(二)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栽植技术规范,做好植绿护绿工作。

(三)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促指导和宣传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立足实际,找准农林工作与贫困户收益的结合点,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完成产业生态脱贫年度工作任务。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食用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

(六)继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灞桥区农林局(本级)

2

西安市灞桥区农科站

3

西安市灞桥区蔬菜站

4

西安市灞桥区林业站

5

西安市灞桥区种子站

6

西安市灞桥区农机站

7

西安市灞桥区经管站

8

西安市灞桥区园艺站

9

西安市灞桥农检中心

10

西安市灞桥区动卫所

11

西安市灞桥区畜牧站

12

西安市灞桥区席王畜牧站

13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畜牧站

14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畜牧站

15

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畜牧站

16

西安市灞桥区红旗畜牧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5人;实有人员143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2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9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我单位2018年总收入2584.79万元,总支出2584.79万元;基本支出2178.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9万元。项目支出:406.27万元,本年总体收支相比上年收支增加15%,主要增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单位2018年总收入2584.79万元,总支出2584.79万元;基本支出2178.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9万元。项目支出:406.27万元,本年总体收支相比上年收支增加15%,主要增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收入2584.79万元,总支出2584.79万元;基本支出2178.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8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9万元。项目支出:406.27万元,本年总体收支相比上年收支增加15%,主要增加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农林水支出258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1.91万元(行政运行299.28万元、事业运行1842.6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61万元(行政运行15.37万元、事业运行21.2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06.27万元;具体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19.4万元、事业运行(农业)14.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5万元、病虫害控制30.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1万元、执法监管35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4.7万元、农业结构调整补贴76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37.47万元;其中林业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本年总体收支相比上年收支增加15%,主要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农林水支出2584.79万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2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86.2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6.3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55.6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43.1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他支出190.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本年总体收支相比上年收支增加15%,主要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和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6.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会议费0.81万元,培训费0.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2.94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各项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2.44万元,会议费下降3.69万元,培训费上浮0.49万元;本年度无新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155.69万元,相比上年增加5.78万元,主要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费和公车补。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56万元(主要采购动物防疫储备物资)、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脱贫宣传)。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农林局

2018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农林局系统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71)区农林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