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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西安市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物价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

3、负责监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5、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价格鉴定、论证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物价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陕西省价格条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注意市场价格变化,强化对市场主要商品的监测和监管,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促进市场价格稳定。2、认真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职能,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方针办案;重点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检查力度,使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3、抓好价格调研,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4、切实做好全区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5、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17年工作中心,做好价格工作,积极为灞桥区创建生态经济强区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6、做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预算单位:西安市灞桥区物价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拨入经费为预算补助数与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正式在编人员15人,退休人员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及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通知、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

(五)主要支出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灞财发〔20171号),区物价局2017年总收入189.6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189.69万元,预算补助数189.69万元。

2017年总支出预算189.69万元,具体内容是:

1)基本支出180.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3.47,商品和服务支出26.13万元;

2)项目支出9.5万元。

(六)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5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0.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见附表

  附表1: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2: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3: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4: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表5: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附表6: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7:灞桥区物价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2017119


相关附件:

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