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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灞桥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11-27 17:27

现就《灞桥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市政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区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17个;充电桩850个,其中2020年完成350个,2021年完成300个,2022年完成20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区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三、主要内容

1、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

2、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