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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9-29 11: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以及《西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新型信用监管改革。

一、背景和依据

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能,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灞桥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方案》逐步落实,以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推动、多方联动、信息支撑、制度保障的原则,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思路,积极推进新型信用监管改革,逐步形成主体自约、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动的格局,为全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体经济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正文和两附件组成,主要是各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信用征集共享、应用,新型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七个部分;两个附件一个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对各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另一个是灞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二是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改善营商环境、规范商务秩序为基础,在商务领域建立信用制度,开展诚信建设;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围绕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好司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全面推行“阳光司法”。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一是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要求各街办,各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制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应用目录,明确范围、内容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工作制度;三是推进“红黑名单”互联共享。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依据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按程序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促进信用信息应用。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要求各部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率先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二是加快信用平台的全面接入。严格落实“逢办必查”机制,促进信用信息的应用。

(四)积极推进新型信用监管改革。一是积极落实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行业部门全面落实省级厅局制定出台的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信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信用管理制度;二是广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梳理可开展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三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明确信用监管方式,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推进信用监管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一是建立守信激励机制。积极挖掘和树立各类诚实守信的典型,并使诚实守信者优先享受“绿色通道”,重点支持等相关激励政策;二是持续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依据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按程序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开展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以建设“信用灞桥”为目标,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二是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三是深入开展诚信专题活动。以定期发布“红黑榜”为抓手,推动“诚信活动周”“全国质量月”“安全生产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专题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七)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信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统筹推进全区社区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强化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将信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本行业、本部门信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科室和责任人,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工作通报和协调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