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
灞桥区财政局局长 王志强
区人大常委会:
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我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但由于近两个月以来中央及省市税收和土地等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导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变化过大,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我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05205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31827万元。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对我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数未做调整,仅对收入科目之间进行增减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为205205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318710万元。
四季度,由于中央陆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税收将减收10100万元,现建议将我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的205205万元调减到195105万元,较预算数减少10100万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预算调整后上级财政又下达专款1206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的318710万元调整为330778万元。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195105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3307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我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223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2347万元。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对我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33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63345万元。
四季度,因市上重点解决了前期供地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土地招拍挂进度,我区前期储备宗地中有5宗地将在12月份出让,根据1-11月份土地出让及配套费收入实际及后期的土地招拍挂情况,经统筹考虑相关增减因素后,建议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增30464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3809万元;剔除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减80766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2579万元。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938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825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调整事项
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复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42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45845万元。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44436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44115万元。
四季度,全市统一安排清欠以前年度拖欠基金,同时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退以前年度个人账户资金,建议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增667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51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增10242万元,调整后基金支出预算54357万元。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将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451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54357万元。
附件:1.灞桥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表
2.灞桥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灞桥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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