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2023年交叉检查省级巡查发现问题台账》涉及灞桥区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9-83539871
传 真:029-83514590
邮 箱:bqqqlb@126.com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附 件:2023年交叉检查省级巡查发现问题台账整改完成情况.docx
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