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由原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的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1个。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 91人。实有人员 133人,其中行政 42人、事业 9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4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街道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追赶超越”为抓手,不断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优党建,破解辖区发展稳定难题,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生保障,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确保经济稳步发展,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二)高度重视,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民生;(四)履职尽责,加强党建服务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根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144.17万元,2017年总支出11144.17万元;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了283.85%,增减原因:项目有所增加。
2、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144.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621.98万元。
3、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11144.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20万元,占总支出的40.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1.98万元,占总支出59.4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0.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5.77万元,农林水支出908.4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1648.90万元;公用经费260.38万元。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6621.98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损耗。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七、其他重要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60万元,预算经费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其原因为日常办公经费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无单价5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席王街道办决算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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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