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灞财发〔2018〕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2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承接新建人防工程审批、新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职责。
2、承接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执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职责。
3、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编制平战综合防护建设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执法工作。
5、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人防工程审批、新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易地建设费的使用工作,依法落实人民防空的规定要求。
6、拟订全区防空袭预案和人口疏散计划、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等相关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络建设、管理和战备执勤。
8、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10、协调利用全区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11、制定全区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12、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3、拟定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提高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水平。
14、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中发〔2014〕15号、陕办发〔2015〕36号文件为契机,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划,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结合我区人防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把陕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
2、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警报鸣放等时机,积极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实现月进社区宣传,季在街办活动,年有集中宣传目标。
3、按照《灞桥区防空袭预案》的要求,把疏散地建设与繁荣农村经济相结合,多种形式开展疏散基地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疏散基地建设成果,把疏散基地建设成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入学的“四能”基地。
4、8月上旬前完成市人防办和区政府下达的新增防空警报器一台的目标,并做好新增警报器的选点、安装和调试工作。
5、 7月底前完成警报器的自检、养护工作;8月底前完成通信警报设施的调试、警报器操作员培训等工作,9月18日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警报鸣放工作。
6、三至五月份完成人防工程年度检查工作,强化对早期人防工程的依法维护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督促在建工程单位按图施工,落实法律规定的“三同步”。扎实做好5-10月的防汛值班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主动争取市人防办在我区投资建设“纳凉工程”。完善老旧人防工事处置方案,确保按计划进行修缮维护。
7、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擅自拆除和破坏人防工程行为,确保人防工程安全。按照法律许可的项目和人防执法的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使人防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之路。
8、抓好各工程管理单位平战开发点的经营管理,防火安全等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区平战开发点无安全隐患。
9、要按照区委的安排,按照“准军事化”建设的总要求,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信息化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10、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陕西省《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做好廉政风险点确定及防控措施制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属区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本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年人员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人员6人(正处2人、副处1人、主任科员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灞财发〔2018〕9号),区人防办2018年预算总收入140.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7.09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140.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7.0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区人防办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40.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7.09万元;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0.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7.0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灞财发〔2018〕9号),区人防办2018年总收入140.2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140.27万元,预算补助数140.27万元。
2、 2018年总支出预算140.27万元,具体内容是:
(1)基本支出129.27万元。
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6.5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
(2)项目支出11万元。
总预算比去年增加37.09万元,主要由于部分补贴由单位自行发放,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人防办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40.27万元。区人防办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40.27万元。
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37.09万元,主要由于部分补贴由单位自行发放,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由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自行发放,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会议费用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同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0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106.5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万元
4、项目支出11.00万元
2018年预算经费对比2017年增加预算37.09万元,增长原因:1、人员工资普调;2、离退休人员养老统筹外资金由单位代付。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2.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收支总表;
5、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6、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8、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10、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11、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12、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机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