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2018年/ 区级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正文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拟订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区属企业经济型裁员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负责退休干部职工异地安置有关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规定,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创业就业工作,全面实施破解“就业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就业创业工作质量。

2、加强社保惠民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构建“大社保”工作格局,着力破解“养老难”问题。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区委“人才21条”措施,持续推进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新突破。

4、加强人事制度管理。用好“三项机制”,做好人事工作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6、加强作风建设,补齐工作短板,锻造人社铁军,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
1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西安市灞桥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4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5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6西安市灞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7西安市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
8西安市灞桥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17人;实有人员131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10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337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12973.86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17326.02万元,与上年对比的减少了4352.16万元,减少原因对基本养老保险等基金由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区财政拨付资金减少,同时对各项指标支出进行了严格把控,减少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12973.86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体收支17326.02万元,与上年对比的减少了4352.16万元,减少原因对基本养老保险等基金由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区财政拨付资金减少,同时对各项指标支出进行了严格把控,减少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的减少了4352.16万元,减少原因针对基本养老保险等基金由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区财政拨付资金减少,同时对各项指标支出进行了严格把控,减少开支。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人员经费支出1713.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万元,共支出1723.46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285.99万元,比去年多了437.47万元,因为各单位目标奖金有所提高,所以基本支出比去年多;2018年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250.39万元,2017年项目预算16040.03万元,比去年减少4789.64万元,因为按要求缩减各项指标支出,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预算人员经费支出1532.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0.78万元,共支出1723.46万元,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285.99万元,比去年多了437.47万元,因为各单位目标奖金有所提高,所以基本支出比去年多;2018年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250.39万元,2017年项目预算16040.03万元,比去年减少4789.64万元,因为按要求缩减各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车购置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培训费4.32万元。本部门公务车辆2辆,用于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使用。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2.24万元,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了2.7万元,因为减少了一辆公务车的使用;会议费比去年减少了2.97万元,减少开会的次数;培训费比去年增加了4.32万元,因为培训次数增多,培训费用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723.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87万元、政府采购印刷类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制服类预算0.6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包含办公设备如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和办公家具。

(九)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人社局.xls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