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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关协议、合同的审查工作。

3、负责协调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征地、拆迁、建设、补偿等工作。

4、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指导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组织联合办公及相关工作。

5、指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受理和处理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各类遗留问题。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城中村、棚户区违法、违规建设和改造行为。

7、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督查落实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强化协调,争取贷款支持。我办将继续加强与市城改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争将我区4个项目(9个村)列入2018年中省棚改计划,取得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

2.强化举措,确保安置回迁。全面梳理摸清我区城棚改项目在安置楼建设、过渡费发放及回迁安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问题台账、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将安置楼建设、回迁安置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安置楼建设,确保群众及时顺利回迁。

3.强化创新,启动新的项目。将坚持按照政府主导引领作用,在2018年进一步强化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敢于实践,全面拉开已取得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三殿村、赵东村、赵西村及灞河左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的改造工作。

4. 强化责任,创新治霾考核。不断强化铁腕治霾工作责任,坚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常态化。创新考核手段,完善铁腕治霾暨安全生产月度联查联评考核制度,严格问责,确保工作成效。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办为正处级建制,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暂定编制10人。现实有编制内人员8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办预算支出共计175.71万元。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78.24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总体持平,略有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我办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5.71万元。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78.24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总体持平,略有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75.71万元。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78.24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总体持平,略有压缩。。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办预算支出共计175.71万元。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78.24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总体持平,略有压缩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我办预算支出共计175.71万元。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178.24万元,部门总体收支与上年总体持平,略有压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我办实际支出三公经费230元,为培训费支出。2018年我办预算安排1万元培训费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元,较17年减少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为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5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1万元。具体为监控设备7.2万元,摄像机2.1万元,计算机2.4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万元,班椅0.4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办是执行车改单位,公车已按要求封存,但因手续还未办结,因此,保有一辆公车仍然未下账。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拟完成的项目:城改项目政策调研、培训、宣传;扬尘污染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棚改政策惠民伴我行”宣传工作均已完成。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做好我区城改工作,达到相关社会效果。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相关附件: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11)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