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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拟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为园区建设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为入区企业提供水、电、气等工程配套服务;综合协调街办、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负责示范区生态建设工作;负责示范区果蔬产业、民俗文化、观光农业、旅游项目的开发及宣传推介工作。

4、协调土地等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使用权转让、转包、租赁、互换和作价入股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流转工作。

5、负责协调配合区招商、规划部门,为入区企业项目确址、规划定点等提供服务。

6、协调区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为入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7、负责园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治安保卫、建设环境保障等社会事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8、负责园区市场开拓及宣传推介工作,举办各种农产品文化节和展览交流会。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围绕打造西安最美城区,建设生态宜居灞桥的目标,奋力追赶超越,全力打造淳美白鹿原。

一是强化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解决规划、土地制约,集中力量跑手续,加快推进白鹿原水生态中心、白鹿·云水台、四季·蓝城健康小镇、白鹿仓二期、中荷现代农业育种育苗研发中心等重大文旅项目手续办理,争取尽快开工,进一步丰富白鹿原示范区的旅游形态。

二是强化都市农业发展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园区转型升级。继续完成现代农业园区的景区化建设,增加观光体验型农产品的比重,增强游客吸引力。引导园区创新经营机制,引进一批有实力企业参与到都市农业中来,依托盛原等龙头企业,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农业国际化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包装分拣车间、储藏式冷库等设施,做好产品分级整理,推进蔬果产业化经营;依托白鹿原众创空间,加快秦灞、葡萄主题公园等星创天地建设,力争将夏塘路打造成白鹿原示范区的一条农旅双创路。

三是强化项目策划包装,抓好项目带动促投资。包装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重点投向西汉三陵、大绿林带、鲸鱼沟景区等文旅项目,推动白鹿仓二期民俗博物院、热气球嘉年华、温泉房车营地等板块开工,力促中荷现代农业育种育苗研发中心示范项目(一期)、秦灞休闲设施农业三产融合示范园开工建设,围绕狄寨街办伍坊、南枝白、狄村等区域启动白鹿原农业嘉年华(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咨询服务、策划包装、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策划设计白鹿原农旅双创路,以白鹿原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白鹿原众创空间。

四是继续实施景观提升工程,打造白鹿原特色景观。抓住秋季农业园区建设、绿化施工的黄金时间,加快鲸鱼沟生态园艺博览园等园区建设;完成灞临路秋冬季绿化补栽工作,增设观景平台和绿化节点,提早进行绿化用地的流转,确保顺利实施。实施东月路景观提升工程、夏塘路景观绿化工程、白鹿原骑行绿道等工程项目,努力打造白鹿原景观特色和新的亮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指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本部门无所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例: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无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359.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359.3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359.3万元,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359.3万元,具体内容是:基本支出236.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2.6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改革部分的增加及奖金的增加。项目支出123.16万元,具体安排详细情况见附表。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万元,变动原因是由于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与2017年有所不同,故所需预算资金不同。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1)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收入359.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359.3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359.3万元,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359.3万元,具体内容是:

基本支出236.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2.6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改革部分的增加及奖金的增加。

项目支出123.16万元,具体安排详细情况见附表。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万元,变动原因是由于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与2017年有所不同,故所需预算资金不同。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210.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06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2.6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改革部分的增加及奖金的增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减少20.44万元,变动原因是由于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与2017年有所不同。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210.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06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2.64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改革部分的增加及奖金的增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减少20.44万元,变动原因是由于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与2017年有所不同。

本部门2018年人员经费同比2017年增长60.72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养老及职业年金改革部分的增加及奖金基数的调整。2018年公用经费同比2017年增加1.91万元,变动原因是工会经费的增加及2018年新增职工福利费。按照严格压缩开支的要求,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进行了压缩减少。

2018年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中同比2017年物业管理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预算有所增加,变动原因是由于交警灞桥大队白鹿原分队的入驻,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办公,安排的此类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同比2017年有所增加,变动原因是由于交警人员的入驻,新增2名临聘人员。2018年在专项业务经费中其他资本性支出、委托业务费同比2017年有所减少,变动原因是由于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与2017年有所不同,故所需预算资金不同;取暖费2018年同比2017年有所减少,变动原因是采暖方式临时改为空调用电取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5544万元,用于支付东月路、双塘路、夏塘路等景观提升项目已流转土地租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车购置费用。同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持平。2018年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为0元。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为0.2万元,由于严格压缩会议开支,同比2017年会议费预算下降0.25万元;2018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为0.5万元,由于严格压缩日常经费开支,同比2017年培训费预算下降0.1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总额26.06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91万元,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工会经费的增加及2018年新增职工福利费支出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0.4万元,为示范区数字规划沙盘项目相关设备采购费用;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万元,为招商项目宣传册印刷费用。

六、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项目中无达到绩效管理评价申报要求的重点项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7.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政府批准的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政府批准的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附件: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_[017]区白鹿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