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区级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全区政法工作进行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政法工作理论及政法管理体制等问题。
7、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宣传表彰政法系统的先进典型,抓好全区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9、完成区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围绕各个时期综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
2、制定一个时期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方案。
3、负责协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负责筹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类会议,起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
5、收集、传递综合治理工作信息、资料。
6、完成区委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负责了解、掌握全区邪教组织的发展动向,收集处理邪教组织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协调和指导有关反邪教宣传工作。
3、负责区委、区政府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4、完成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切实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与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2、切实抓好政法委机关和全区政法队伍的学习教育培训和队伍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政治队伍。
3、继续巩固和深化平安灞桥创建活动。确保实现“一升”工作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4、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区政法各部门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抓好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和大案、要案的督办工作。
5、充分利用综治维稳反邪教“三位一体”工作平台,发挥群防队员、“红袖章”、反邪教工作信息员等社会力量全面加强对邪教组织的防范控制工作。做好各个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重点人员的排查稳控和日常帮教工作力度。继续在全区各街道推广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建设覆盖面达95%以上。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上看,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委人员编制14人,且全部为行政编制。实有人员16人,其中,工人2人,编制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另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灞财发〔2018〕9号),灞桥区政法委2018年总收入311.42万元,较2017年322.39万元减少10.97万元;全年支出311.42万元,较2017年322.39万元减少10.9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培训压缩办公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灞桥区政法委2018年总收入311.42万元,全年支出311.42万元,分别较2017年度减少10.9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培训压缩办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42万元,支出311.42万元。分别较2017年322.39万元减少10.9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培训压缩办公经费开支。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52.12万元,较2017年增加166.77万元,增长33.85%。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较2017年增加0.22万元,减少0.0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万元,较2017年增加22.40万元,减少3.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部门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2017年持平;会议费0万元,较2017年增加0.45万元减少100%;单位无公车,即无公车费用。
(七)机关运算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31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委将继续做好“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均减少100%。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的0.3万元,减少100%、公车费用减少100%、因公出国费用较2017年减少100%。
七 国有资产
八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全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预算报表
附件: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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