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5.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6.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善红十字网络体系。规范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工作程序,指导教育系统及街道、社区(村组)基层红十字会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扩大红十字工作覆盖面。
2.探索行业红十字组织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在有条件的相关行业中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逐步实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能够开展有红十字特色的活动。
3.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按照省市红十字会部署,积极探索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4.编印红十字宣传资料。以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红十字常用法规汇编、现场应急救护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编印红十字宣传资料和各类宣传品,利用多种渠道发放给社区(村组)、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的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红十字法规政策,做好红十字运动的精神传播及知识普及工作。
5.开展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各街道红十字会、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要以“5.8”世界红十字日为依托,开展“5.8红十字博爱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艾滋病日等纪念日,积极开展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灞桥区红十字会志愿者微信群平台,广泛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
6.加大“三献”宣传力度。各街道红十字会、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要以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加大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及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的宣传引导力度,搭建“三献”工作平台,畅通捐献渠道,推动我区“三献”工作有序开展。
7.扩大应急救护普及范围。在巩固应急救护知识“五进”的基础上,探索在市容环卫、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向全社会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人道救护理念,全年计划举办培训不少于10场次,培训不少于600人次。
8.做好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制定应急救治预案,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服务保障工作各街道红十字会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机关干部职工健康服务保障工作。
9.加强全区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建设。做好全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的教育复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授课能力,以适应红十字工作发展要求。
10.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把社会募捐做为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力的重要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挖掘社会潜能,开辟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筹资渠道,筹措更多的救助物资,不断提高区红十字会的救助实力。
11.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各街道红十字会要积极关注农村特困家庭、城市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加大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的慰问力度,适时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12.开展红十字基金申报工作。加强对贫困儿童的关注,各街道红十字会、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全区符合患病儿童申报“天使阳光”、“小天使”等救助项目的初审上报工作,适时开展其它天使计划基金项目,并积极探索新的救助模式和方法,拓展救助范围,扩大社会影响。
13.加强“红十字示范校”管理。对全区现有的16家省级、市级红十字示范校加强检查指导,使之起到示范引导、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红十字知识在校园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全面提升我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整体水平。
14.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教育系统红十字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红十字青少年主题活动,把培养诚信友爱、扶危济困的优良美德渗透到学校中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反馈活动信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15.巩固校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成果。发挥全区各中小学自身主动性,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巩固校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成效。
16.筹备召开灞桥区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市红十字会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做好全区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7.注重红十字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利用微信群、培训会等进行红十字法规政策、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应急救护、“三献”宣传等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全区各级红十字专兼职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8.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省、市内外红十字会的沟通交流,拓宽信息渠道,学习与借鉴兄弟区县红十字会先进工作经验,促进共同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灞桥区红十字会(部门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预算83.81万元,2018年收支预算89.64万元;增减变化情况是2018年总体收入比2017年总体收入增加5.83万元;增加原因是将单位对个人的养老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83.8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89.64元。增减变化情况是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5.83万元;增加原因是将单位对个人的养老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8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83.81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83.81万元,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89.64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89.64万元,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数0万元。增减变化情况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83万元,增加原因是将单位对个人的养老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单位年初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5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0万元。与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相比增加了5.33万元,增加原因是将单位对个人的养老补助、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单位年初预算;与2017年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相比增加了0.5万元,增加原因是工作需要。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7年工资和福利支出65.36元;2018年工资和福利支出71.86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6.5万元。
(2)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8.88元;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72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1.16万元。
(3)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元;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0.02万元。
(4)2017年对项目支出9.50元;2018年对项目支出10.00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预算拨款合计0.3万元。其中:会议费预算安排0.12万元,接待费预算安排0.18万元。2018年“三公”预算拨款合计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会议费预算安排0万元,培训费预算安排0.12万元。增减变化情况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 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0.18万元,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安排,无公务接待费安排;本年度培训费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0.12万元,因为本年度加强了各项业务培训工作。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拨款合计8.88万元,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拨款合计7.72万元。增减变化情况是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拨款比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拨款减少1.1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 采购目录 |
购买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 合计 |
货物类 |
4 |
2.10 |
| 打印机 |
货物类 |
2 |
0.50 |
| 便携式计算机 |
货物类 |
2 |
1.6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于2015年7月将车辆按规定上缴,故未产生车辆运行费用。无资产报废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红十字会
2018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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