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和纪律检查等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区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五)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人员考察、任免、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领导、党中央的权威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线索处置、巡察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自觉践行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及时辨别、清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要案情、重要线索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建立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三)强化压力传导,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责任清单为抓手落实履职纪实制度,推动各街道、各部门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组织书记、协调落实区委常委带队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纪律建设增强纪律教育实效。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部培训和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梳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好反面教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采取强化思想教育、加大监督力度、健全规范制度等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大对全区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检查力度,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半年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着力构筑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判,防止处置不当、尺度不一;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约谈既要认真严肃,又要体现组织温暖,谈话函询后了结的及时反馈,接受谈话函询的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在统筹把握上深化,要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准确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做到不顾此失彼、畸轻畸重。
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拓展举报方式,逐步完善“群众发现问题,暗访瞄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题”的“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消除监督“盲区”。保障干部群众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作风建设,助力追赶超越
狠刹“四风”问题。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监督检查,抓节点、重日常,推动风化俗成。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新表现,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严格落实“禁酒令”,重点治理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卷土重来。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企业项目延伸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做好“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执纪问责准星瞄向经济发展前沿一线。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等问题。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严查农村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暴力敛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办在村痞村霸、地痞市霸、工程领域、民生领域以及操控网络金融平台等涉黑案件背后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助推行政效能革命,加大对“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措施的督查力度,对《问政时刻》《每日聚焦》等媒体曝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服务群众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做好“五星级服务员”、当好“店小二”,努力营造最佳营商环境。
树立新风正气。对标西安铁军“八条具体标准”和二十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补齐短板,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涵养公仆情怀。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廉洁灞桥”家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度挖掘区内的优秀家规家风,营造崇德向善的氛围。把狠刹人情歪风作为转变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
(六)坚持重拳出击,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要把握好总体思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消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要突出审查重点,一是紧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二是紧盯选任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项目建设、招标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强化纪律保障,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强力整治“蝇贪”。要聚焦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作风漂浮问题,坚决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要“一竿子插到底”,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采取随机抽查、“点穴式”暗访、“追踪式”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与扶贫、审计、民政、农林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快速核查、办结销号。要聚焦民生领域,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区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查政策落实、查资金账目、查民声民怨“三进三查”活动,与解决民生“九难”等问题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虚报冒领、行贿受贿,教育领域有偿补课、乱收费,医疗领域收受红包、吃回扣,以及生态环境领域失职渎职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织密监督网络,推进“三个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深度融合,抓好纪法培训,提高全体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处置本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履行好监察职能,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规范各项调查手段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加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格按照《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巡察全覆盖。
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对派驻机构人员和力量进行整合,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派驻机构的考核,督促各派驻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增强监督实效,有效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
(八)坚持铁军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政治担当。要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政治要求,扎实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区纪委常委会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带头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纠“四风”、改作风,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提升能力素质。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融合的实际,把2018年确定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采取上挂下派、跟案锻炼、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培养执纪执法贯通的全能型纪检监察干部。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的良好环境。坚持刀刃向内,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必须核查,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对不担当、不负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设置。下设13个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二)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公共预算全额供给行政单位。
(三)人员情况: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8人(参公),年初实有人数61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959.32万元,较2017年增加334.48万元,增长53.6 %;支出959.32万元,较2017年增加334.48万元,增长53.6 %;;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收入959.32万元,支出959.32万元,分别较2017年增加334.48万元,增长53.6 %;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32万元,支出959.32万元,分别较2017年增加334.48万元,增长53.6 %;;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833.32万元,较2017年增加254.32万元,增长49.40%。
专项业务经费126万元,较2017年45.83万元,增加174.93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72.27万元,较2017年增加270.32万元,增长53.86%。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较2017年增加3.05万元,增长953.12%。
(3)商品和服务支出57.68万元,较2017年减少19.06万元,减少24.84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部门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17年增加0.12万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2.会议费及培训费:会议费2万元,较2017年增加0.68万元;培训费13.9万元,较2017年增加13.9万元,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会议费和培训费增长幅度较大。
3.公务用车:截至目前本单位拥有公务车辆3辆,按全区统一包干每辆运行费用为2.7万,合计8.1万。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4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8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18.4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预算30.28万元,具体如下:
1.购买防病毒软件1套,4万元;
2.购买办公椅6张,0.18 万元;
3.购买档案及保密设备10套,2.22万元;
4.购买双面打印机8台, 2.40万元;
5.购买传真机2台,0.36万元;
6.购买电视机1台,0.7万元;
7.购买办公椅16张,0.48万元;
8.购买密码柜8个,1.20万元;
9.购买家具8台,0.72万元;
10.购买便携式计算机6台,2.70万元;
11.购买办公桌16张,1.60万元;
12.购买三人位沙发8张,1.12万元;
13.购买茶几8张,0.40万元;
14.购买空调5台,2万元;
15.购买台式计算机16台,6.40万元;
16.购买台式计算机6台,2.40万元;
17.购买碎纸机8台, 0.8万元;
18.购买办公桌6张,0.6万元。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