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用事业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城镇减排。
(三)拟订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合同审查和备案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建设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
(七)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综合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试点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九)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降耗。
(十)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的落实;组织编制全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十一)参与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配合拟订市、区共同投资市政公用项目计划。
(十二)配合市政部门做好辖区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防汛工作。
(十三)负责除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外,其他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负责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维护方面的科学研究,组织科学技术与交流合作;执行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维护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十五)负责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全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指导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纠纷调处。
(十九)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与区级各部门、局机关内部各
科室、各下属单位的沟通联系,上情下达,综合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文电收发、目标考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考勤、机要值班、信访接待、党务群团、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制订、工作总结的草拟和报送,及时调整并督促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政务公开等事项的督促办理和汇总上报;负责缓堵保畅办工作。
2、建设科:负责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的组织审查;负责城建重大项目的策划论证、资金争取、协调推进以及实施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负责年度城建维护计划的拟订、编制和上报;负责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汇总、上报和项目进展情况的掌握和反馈;负责确定和安排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的规划制订、实施协调、项目争取、试点示范创建等工作。
3、市政科:负责辖区市政道路和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归口交办,协调督促承办单位尽快予以维护整修;负责辖区城市防汛,对防汛隐患进行摸排并提出工作预案,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排除;负责辖区内城市供热、照明灯饰的管理;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牵头工作及建筑工地、道路桥涵、燃气供应、热力管道、水电管网等的安全巡查监管,发现隐患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予以排除;负责组织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四城联创”、海绵城市等创建活动的牵头工作,拟订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
4、燃气管理科:负责做好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点“站点一体化”的实施工作;负责依法审核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和新建、改建、扩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储罐站工程许可;负责燃气经营企业供气设施运行监管和燃气站(点)、使用液化气的工商餐饮用户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燃气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燃气应急管理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燃气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和日常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培训、统计等工作。
5、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组织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负责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和区财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财政配套资金;负责指导、审核局系统下属单位编制的记账凭证、账务核算以及各种会计报表,并组织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负责每季末向领导提供准确会计信息,汇报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局系统工会工作。
6、住房保障科(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开展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廉租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公示、上报、租金补贴发放、档案管理、实物配租及租金减免工作;负责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公示、上报、收储、配租、租金补贴发放、档案管理及实物配租工作;负责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公示、上报、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市房管局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审核、公示、上报、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市房管局做好限价商品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街办、社区住房保障工作监督、指导及培训工作;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录入、审核、上报、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重点保障房项目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7、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建设和住房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违法、违规建设工程的执法工作;配合市政科做好汛期城市防汛工作;每年定期参与处理全区小产权房、楼堂馆所、建设领域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查处行动;完成市建委监察大队交办的全区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摸底、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完成区政府转交及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工作。
8、建筑管理处:负责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市建委做好建筑节能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治污减霾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负责辖区建筑工地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辖区内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我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统计和区属建筑企业台账统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灞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和区建住局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灞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 2 |
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 |
| 3 |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 |
| 4 |
灞桥区建筑管理处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实有人员10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2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灞桥区建设监察大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级参公,在编17人,总资产24.79万元;
2、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财政全额拨款执行职级工资事业单位,在编12人,总资产8.95万元;
3、灞桥区建筑管理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15人,总资产248.85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建住局部门预算数1030.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8.37万元,节约开支,缩减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建住局部门财政拨款数1030.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8.37万元,节约开支,缩减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建住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1030.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8.37万元,节约开支,缩减经费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万元) |
2018年(万元) |
原因分析 |
||||
| 人员 经费 |
公用 经费 |
专项业务经费 |
人员 经费 |
公用经费 |
专项业务经费 |
|||
| 2120101 |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32.79 |
19.72 |
182.07 |
3.5 |
单位人员变动 |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2 |
165 |
节约开支 |
||||
| 2120106 |
工程建设管理 |
141.3 |
12.81 |
62 |
210.27 |
2.47 |
38 |
节约开支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3.49 |
17.82 |
2 |
179.51 |
0.02 |
工资改革节约开支 |
|
| 2120601 |
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 |
158.02 |
24.87 |
4 |
248.82 |
0.39 |
工资变动节约开支 |
|
3、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7年(万元) |
2018年(万元) |
原因分析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44.92 |
746.77 |
单位人员变动、工资改革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75 |
276.26 |
节约开支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2 |
6.37 |
增加退休人员统筹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200 |
7 |
项目单项费用变化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与2017年相比有所减少,预算数为4.6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与2017年相比减少29%,预算数为1.95万元。未有人因公出国,因公出国为0万元;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为0,招待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运行费支出2.7万元,用于公车加油及购置车险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数80.26,专项经费支出203万元;较去年减少美丽乡村建设设计及监理费预算数2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8.26万元;采购的货物有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投影仪等。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未涉及国有资产占用。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有3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申报,金额445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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