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直属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
(四)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开发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
(六)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七)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区、街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十一)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十二)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街机关和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营商环境:按照《灞桥区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及《灞桥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调研工作,按照工作量、职能增减等情况,科学、合理调整机构编制,最大限度的发挥机构编制的资源配置作用。
(二)深入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
(三)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四)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及人员实名制系统数据库更新工作。
(五)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六)积极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做好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九)认真做好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十)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舆情处置等工作。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政府和事业单位专项改革有关工作,配合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亲商助企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本级(机关)预算,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编办处级领导职数3人。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构编制科(实名制管理科)、体制改革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1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8年1月实有人员13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3人,科级6人,科员2人。
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总体收支较上年有所增长,原因为增加1名调研员及1名军转干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42.12万元,涨幅20.43%,因为我办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增加1名调研员及1名军转干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42.12万元,涨幅20.43%,,因为我办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增加1名调研员及1名军转干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6.18万元,其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5.0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9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因为我办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增加1名调研员及1名军转干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无一般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培训费因涉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及机构改革等工作安排0.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66万元,项目支出7.5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7万元。
附件:表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表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