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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安市灞桥区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组织围绕灞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团结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负责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宣传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青年志愿者工作。

(五)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工作。

(六)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共青团干部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养、选拔共青团干部。

(七)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开展全区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八)受区委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举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邀请十九大代表黄云娜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二是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在各级团队组织中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60余场次;三是学习市第十三次、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领会奋力追赶超越主题、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主题活动。一是开展“青春志愿行 温暖回家路”春运志愿服务活动,组织100余名志愿者在城东交通枢纽旅客服务中心、地铁站内为广大旅客提供行李帮提、文明引导、取票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举行“小手拉大手灞桥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组织100余名学生、家长、志愿者走上街头捡拾烟头和垃圾,劝阻市民公共场所不要吸烟和乱扔垃圾;三是举行白鹿原上尝鲜氧—2017白鹿仓植树活动,志愿者相互配合,在现场扶树、培土、踩实、浇水,分工协作,栽植了大叶女贞、石楠、杏树、樱花树等1000余棵树木,共1000余人参加。

(三)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追赶超越当先锋”新团员入团活动,通过佩戴团徽、入团宣誓、合唱团歌等方式,不断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二是举行“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中小学生引导家长参与“车让人”活动,对过往机动车、行人进行劝导,发放“车让人”活动倡议书、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胜利召开共青团灞桥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回顾总结了十二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和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今后三年全区共青团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团区委新一届委员会。

(四)开展优秀先进典型的创建评选活动。一是开展西安市“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通过申报创建,纺织城街道团委、西安铁一中滨河学校团委2家荣获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陕西经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团支部等3家荣获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二是开展2017年度西安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推荐公安灞桥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西安市公交八公司一车队269路2家单位成功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三是开展2017年度灞桥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创建评选活动,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荣获区级青年文明号称号,郑小强等14名青年荣获区级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一是举行灞桥区农村青年电商和“领头雁”技能培训活动,通过农产品销售、种植知识培训青年100余人;二是组织8名青年电商参加2017年西安市“领头雁”暨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班;三是开展调研众创空间建设工作,走访半坡国际艺术区,详细了解A01众创空间建设运行状况,交流在空间建设、青年创业、创业孵化、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具体情况。

(六)开展弱势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活动。一是开展“公益福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为我区洪庆街道郭李村支宇轩、狄寨街道江村贾奥勇等2名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资助3000元;二是开展“青年之声 情暖冬日”活动,组织纺织城派出所、检察院公诉科、区职业教育中心等3家单位赴陕西回归儿童救助中心送去米面油、糖果、玩具等慰问品;三是开展“青春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为洪庆街道郭李村、狄寨街道狄村的5户贫困家庭青少年送去慰问品,帮助贫困家庭树立脱贫信心。

(七)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机制,推荐纺西街派出所创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二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进课堂、法制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20余场次,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开展青少年自救自护活动,通过防震减灾演练、安全自护教育、应急救助活动等安全教育20余场次,不断增强青少年安全防范和自救意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总收入57.37万元、总支出57.37万元,2016年总收入35.16万元、实际支出35.16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增长22.2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召开团代会、人员职务晋升。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57.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7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57.3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7万元),项目支出23.9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总收入57.37万元、总支出57.37万元,2016年总收入35.16万元、实际支出35.16万元,本年度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增长22.2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召开团代会、人员职务晋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7万元),项目支出23.9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车改要求,我单位公务用车于2015年7月将车辆按规定上缴,2017年1月区财政局对车辆进行了拍卖处置,2018年2月在区财政局国资所系统上进行了下账处理。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无公务接待。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7万元,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5万元,本年度相比2016年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已无车辆;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照相机)1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团区委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