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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拟订公务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区属企业经济型裁员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五)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负责退休干部职工异地安置有关工作。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规定,管理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

2

灞桥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3

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

4

灞桥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5

灞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

灞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02人;实有人员11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9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9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1026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8%;

2.城镇登记失业率3.30%,低于控制目标0.70个百分点;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884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1%;

4.小额担保贷款发放575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5万人,待遇领取5.05万人,参保率99.9%,发放率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就业优先,全力破解“就业难”问题

a.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先后举办洪庆专场等7场招聘会,组织用工企业2600余家,提供工作岗位6000余个,帮助1150名重点人群达成就业意向。二是加强政校合作力度,推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开展“携企业入校园”系列招聘活动,组织120余家企业(区属企业58家)分别走进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科技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西安财经学院等高校开展招聘活动7场,提供就业岗位15509个,接待入场学生131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988人,现场签约303人,不断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三是开展“白鹿原大学生就业创业园区行”系列活动,组织西安思源学院等300余名高校毕业生参观周边开发区建设和重点项目,不断推进“百万大学生留西安”工作。四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76人。

b.着力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一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机制,开展信用乡村试点工作。先后为洪庆街道水泉子、常王、丁张胡3个村进行“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授牌。二是新建海棠学院创业孵化基地1家,新增就业见习基地5家,新增创业实训基地2家,组织大学生就业见习88人。开展创业明星评选活动,评选展示“优秀创业项目”30家,“创业明星”6名。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三项“点亮工程”,整合全区农林、科技、科协等培训资源,开展各类培训11857人,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3249人,举办创业培训班5期,组织培训532人。先后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办“农村实用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党建+樱桃网络销售”班,培训种植户110余人,主动对接服务市区重点项目白鹿仓景区,培训白鹿仓景区入驻商户和景区员工310人。

c.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印制《灞桥区人社便民政策汇编》5000本,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活动5次,发放就业政策宣传资料3100余份。二是加强职介子系统建设,整合灵活就业人员求职登记信息,实现求职登记9622人,用工登记3587家,做好岗位匹配与推荐工作,进一步发挥职介无形市场作用。三是强化便民服务,先后接待办事群众3万余人次,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2.7万余件。四是加强就业精准扶贫工作,全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57人,开展贫困人口技能培训9期436人,公益专岗安置150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307人,创业扶持55人。做好精准扶贫担保贷款工作,发放贷款1560万元,全部由定点帮扶企业托管运营,实现156户贫困户每月获得500元固定分红。

2.强化政策落实,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a.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养老新系统入库275家,复核在职人员8446人,退休人员3579人。二是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对6700余名人员指定信息调查进行了参保备案登记。三是加强社保方案审批工作,初审新征地项目社保方案17宗,涉及席王、灞桥等5个街道办2229人,落实十里铺街道黄坡村、灞桥街道19个村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决议10个6000余人。

b.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和扩面工作。一是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37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0.9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4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登记1.5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52万人。二是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费用结算流程宣传,共备案职工医疗保险58人,居民医疗保险68人。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工作会,签订服务协议107家,纳入新申请定点医药机构65家。

c.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重点对区机关养老中心、区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属劳服企业等单位账务进行了内部审计,确保基金规范有效运行。加强医保、城乡居保等经办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保经办综合柜员制,方便群众办事。

3.认真做好人事人才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a.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加快人才引进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7名。先后新招录公务员4名,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5名,进校园公开招聘6场签约31名,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街道扶贫干部2名。二是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对教育、农林、卫生、文化系统等67家事业单位8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2017年度岗位聘用工作。三是加强振兴计划人员管理,做好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农人员的服务工作,举办了“灞桥区第一期最美振兴人”演讲活动。

b.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引智工作,认真落实落实区委“人才21条”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先后起草了《灞桥区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引进办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灞桥区引才“伯乐奖”实施方案》及《灞桥区突出贡献专家、农村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办法》。二是积极做好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了教育、卫生、农林等高级职称评审33人。开展了2017年度卫生、护士执业专技资格考试工作,审核通过卫生系列专技人员资格247人。三是开展各类人才选拔工作。选拔推荐省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5人,省、市教学能手97人,选拔推荐西安市名中医评选5人,开展了全区“十佳工程师”的选拔工作。四是开展D、E类人才认定工作,研究落实我区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E类人才2人。

c.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举办了全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普调及事业单位工资台账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公务员收入调查”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部门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

4.持续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a.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农民工信息员制度”,在全区各建筑工地选派两名农民工,组建劳动监察信息员队伍,构建农民工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动态监控和形势研判,及时预防和处置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二是成立由人社、建住、司法、工会、法院、公安、工商7部门组成的“一厅式” 联合办公机构,制定工作流程和职责,快速高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是建立建筑工地台账,扎实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活动,全年共检查用工单位496户,其中建筑项目64个,涉及建设、建筑单位及劳务公司203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6件,立案167件,为334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417.9万元。四是定期召开工伤案件研判会,推进工伤认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91件,认定工伤75件,协商解决10件。

b.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落实灞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2017年9月正式整体迁入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补充仲裁办案人员,完成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案前调解,立审分离。二是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4500人次,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63件,其中受理案件333件,开庭审理335件,时效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5.统筹推进,认真做好各项综合性工作

a.积极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一体化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网络设备维修,及时上报、反馈网络情况,全区人社信息一体化网络连通率和使用率均达100%,实现职业、养老缴费登记等业务网络化办理。

b.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253.2万元,其中,市级拨付就业专项资金823万元,上级配套城乡居保资金3775万元,上级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金454万元,市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贴息、奖励资金185万元,市级自主择业创业就业培训资金16.2万元。

c.做好综治维稳、人口计生、工青妇、消防等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维稳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工青妇、消防、防震减灾等工作。

6、强化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在全体干部中深入开展“践行店小二精神,打造灞桥发展铁军作风大提升”活动和“追赶超越我承诺”活动,设置“党员示范岗”14个,统筹安排含局领导在内的人社工作AB岗,先后共向社会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53项,基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开展了党建+队伍建设,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微党课”等系列活动为抓手,锻造一支务实高效的人社队伍;开展了党建+关爱农民工,组织百名农民工参观灞桥、免费观影等10余项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了党建+脱贫攻坚,以“我帮贫困群众实现微心愿”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向贫困户送信心、送服务、送培训、送政策、送岗位,兑现“微心愿”。三是在全局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如何看、怎么办”大讨论和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全局各窗口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检查,集中对“慵懒散、办事拖延、效率低下、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14218.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单独核算。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7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49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60.27万元包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953.94万元、就业补助585.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20.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95.21万元;农林水2002.76万元包含扶贫1502.7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500万元;其他1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7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49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0.27万元包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953.94万元、就业补助585.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95.21万元;农林水支出2002.76万元包含扶贫1502.7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14606.1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单独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9770.26万元。共包含五大类支出: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02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0.27万元;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5.21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1602.76万元;五是其他支出1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214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94万元,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0.0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为区劳动协理员培训会工作人员加班午餐和市就业中心来我区进行关于2016年40、50社保基金审计时午餐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午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损耗。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1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79.1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51万元,增长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标准化建设。

文字说明,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予以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以及资产报废等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cel表见附件


相关附件:

人社局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