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灞编发〔2016〕17号)规定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区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并抓好落实。
(三)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
(四)负责组织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五)负责农村专项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项目的确定和建设管理。
(七)负责统筹城乡发展重要指标收集和动态监测分析。
(八)负责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组织开展农村改革试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农民教育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一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8人。单位无离退休人员(见下图)。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及年度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启动建设席王街道李家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1个,完成了席王街道龙湾村西安最美乡村创建工作,申报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项目,完成了省市委要求的“三抓一确保”和苗木花卉产业工作情况的督促上报工作。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总收入321.06万元。比2016年总收入244.19万元增加76.87万元,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起片区化中心社区市级奖补资金通过我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
2017年总支出321.06万元,比2016年总支出244.19万元增加76.87万元,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起片区化中心社区市级奖补资金通过我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321.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321.0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1)基本支出16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2.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84万元。(2)项目支出160.0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321.0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76.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起片区化中心社区市级奖补资金通过我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0.9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10.0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15万元、公用经费18.8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如下:文件柜1个0.11万元、台式电脑3台1.2万元(每台4000元)、复印机1台2.46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项目专项业务经费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8.84万元。较2016年的20.06万元减少1.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按照区财政局批复对已移交区车改办的2辆公车进行下账。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投影仪1台1.5万元,复印机1台2.4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西安市灞桥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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