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2017年/ 区级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6、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街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4、成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15、负责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年度工作任务,成立了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三、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5人;实有人员98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8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攻坚克难,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营改增”后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加强税收征管,改进税政服务,提高税收质量。一是夯实税源基础。全力推进控税引税工作,加大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对企业的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施总部经济战略,灵活运用税收奖励、财政贴息等财税政策,围绕我区产业布局,巩固和扩大可持续发展的工商服务业税源。二是推进综合治税。完善税源控管机制,紧盯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纳税服务,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把综合治税向纵深推进;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国地税及各收入部门的沟通协调,逐级按月分解收入任务,加强收入影响因素分析,提高征管执行力和科学性;完善财政收入奖补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收入责任部门的积极性。三是做细征管措施。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加大对企业欠税的催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和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小微企业,全部纳入正常征管;强化对建筑企业税收组织征收,不断规范我区税收征管秩序。

2.积极作为,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抢抓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同时,加大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为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加强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由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与建设银行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灞桥区城市发展基金,有力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创新政府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白鹿原净水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等PPP项目有序开展。

3.民生优先,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一是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7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及统筹配套改造农村危房88户,同时与秦农银行成立精准扶贫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区财政进行贴息,贫困户带资与国有企业联营享受分红,2017年共有156贫困户享受到金融扶贫政策;构建我区健康扶贫“政府保障”体系,助推医疗精准扶贫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创建工程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双高双普”通过市级验收;对15所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并新建,大幅改善了我区教育教学环境;积极应对重度污染天气,投入资金用于校园新风系统建设。三是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补助及养老金,同时对城乡居民低保补助提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及购买意外保险;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四是强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主抓手,实现统一规划,连片改造,整体提升,通过申报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资金,红旗五星村、席王五村等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五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城乡环境、“铁腕治污减霾”的投入力度,积极打造“一路一景”城市新貌,城市美观度大幅提升;治污减霾方面,对燃煤锅炉进行拆改,建成网格化监控指挥中心,取缔大型煤场及规范洁净煤销售网点,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4.深化改革,增强财政服务能力

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改革,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使企业得到有效减负。升级国地税办税大厅数据系统,实现两个大厅均能办理国地税业务,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次”问题,涉企服务不断优化,进一步提升我区营商环境。行政效能不断优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调整限额标准,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充分利用财政网络信息化手段,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支付效率。

5.强化监督,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对全区85家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问题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安排10个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完成20个财政评审项目。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严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量。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为176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34万元,同比增加204.3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769.34万元,同比增加20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79万元,同比增加198.7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76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9.34万元,收入同比增加204.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69.3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04.35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769.3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04.3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79万元,同比增加198.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升级晋档、取暖费提标等等。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444.92万元,同比增加27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4.49万元,同比增加29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43万元,同比减少23.3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6万元,实际支出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07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共18人次。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是评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的项目根据评审完成情况支付的评审费用。二是2017年全区城域网络光纤租用项目,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指标管理等财政网络线路,目前财政城域专网已建成并运行平稳。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30.43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53.79万元,同比减少23.3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17年资产报废107.07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拍卖及部分办公设备捐赠。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灞桥区财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