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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开发区的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开发区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经营的宏观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开发区基本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有关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开发区项目、资金的引进,负责入区企业开办初审、项目引进审核及批准后的协调与管理。

5、按照授权,依法审核、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及其它涉外事务。

6、区内企业向国家和地方申报有关计划,经批准后,对计划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和监督;协助区内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有关统计材料。

7、负责举办开发区的支撑服务体系,并对其进行协调管理。

8、按照省、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详细控制性规划,负责区内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统一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9、负责开发区的人事、财务、环保、审计、市容等工作。

10、兴办开发区社会公益事业,为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11、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为本单位决算。本单位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定信心,聚力追赶超越,带领广大员工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基本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园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经济指标运行平稳

截止12月底,上缴税金留区财政2417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定完成16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核定完成1.01亿元。实际利用国资完成1.01亿元,民资完成3.79亿元,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 —浐河开发区(老园区 )

沁水新城东环广场项目:已完成开挖、护坡桩的喷浆等工作,等待相关手续的审批,累计完成投资1010万元。

嘉晟热力集中供热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完成投资1310万元。

— —红旗南部区域

1.规划土地工作。一是红旗南部总体规划已经与市规划局达成一致。最南端2.5平方公里已纳入城市规划之中。二是已将本区域约2300亩基本农田调整为有条件建设用地。三是制定了开发区2017-2021年土地储备计划,上报了西安东站(纺织城)、嘉和智慧小镇、国家新药创制示范区、丝路(西安)文体产业园等市区重点项目,为园区今后五年争取了土地指标。

2.西安东站(纺织城)及站前广场项目。该项目已被国家铁路总公司批复,正与市规划局进行对接修改,该项目所涉及征地拆迁的摸底工作同步进行。

3.招商引资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西洽会、兰洽会,做好红旗南部项目包装策划宣传工作,完成5个项目的包装策划。二是积极主动与大客商接洽,已与中国传媒、香港力高集团、绿地集团、浙江人文园林、中铁十一局、蒙草集团、美国蓝马克、北京捷成、碧桂园等知名企业进行了多次接洽,初步达成了投资意向。三是邀请秦农银行灞桥支行来园区进行了座谈、考察,就红旗南部建设发展金融对接事宜进行了初步探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推进中。

(三)扎实落实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治污减霾环境保护和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了开发区环境保护暨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老园区约3万平方米草坪进行了日常维护。二是落实安全责任,与老园区部分入区企业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有效遏制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针对华丰园、老园区供暖等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采取提前介入,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园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68.45万元,比2016年增加96.62万元,增幅2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奖增加和三无电梯改造支出。

2.本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568.4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88.16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2.35万元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97万元、城市建设支出3.9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8.45万元,支出568.45万元,比2016年增加96.62万元,增幅2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目标责任奖增加和三无电梯改造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4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88.16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2.35万元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9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16万元,人员经费434.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96万元。公用经费53.5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97万元,为十里铺三无电梯改造费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52万元:移动硬盘1个0.05万元,铁皮文件柜一组0.47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本部门2017年度外事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3.本部门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有两个项目支出,共计76.32万元,在编制预算时对其中一个项目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1.39万元,其中办公费12.82万元,水电费6.82万元,取暖费0.55万元,修理费0.48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增幅9.24%,主要是因为水电费增加造成的。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2017年没有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本次决算公开说明中没有特有专业名词。


相关附件: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