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妇女联合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灞编发〔2016〕12号),区妇联的职责为: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2.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和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调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完成区妇女代表大会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并给予工作指导。
6.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妇联决算主要是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区妇联本级(机关)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传承真善美、争做新女性”为主题,开办了四个课堂,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举办了“灞桥区女子学堂”,先后邀请专家教授为机关妇女干部讲述国学文化、文明礼仪、道德与法律、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讲座8场次;举办了阳光课堂10场次,培训家长共计2000余人次,开展了庆“六一”樱桃艺术节大型亲子活动、“博览群书在暑假”、“快乐阅读”、“世界读书日”等亲子活动;在基层妇女之家举办了流动课堂,传授种养殖、微商电商技术技能、提供信息咨询,扩大创业就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二是以“注重家风家教、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推动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指导务东村建成我区第一所“家风馆”,指导西车村设立了家风文化广场和道德讲堂;开展了“书墨飘香·传承家风”百名儿童书家风画家训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表彰区级最美家庭55户,推荐西安市最美女性7名,其中最美婆婆张淑芳入围西安市十佳最美女性,王育刚家庭因事迹感人入围西安市十佳最美家庭。
三是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五环集团纺织女工黄云娜,为我区300余名妇女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了灞桥区各界妇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分享会;向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了倡议,号召全区广大妇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不懈努力携手绘制新蓝图,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是以“强三性、聚力量”为主题,强化意识形态,用活用足新媒体,形成妇联思想文化宣传工作新格局。充分利用“西安市灞桥区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教育引导、政策宣传、学习交流等积极健康的主流思想文化引领,发布信息450余条。
五是双学双比常抓不懈。举办家政、微商、月嫂等技能培训12期,培训妇女1500余人次,帮助300余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40多名妇女开了自己的微店进行网上销售;举办就业再就业洽谈会,组织了35名女企业家为留守妇女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70个;举办创业座谈会,聘请了5名职业培训师指导26名妇女积极创业;做好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帮助42名农村妇女协调解决小额贷款407万元,帮助29名城镇妇女协调解决小额贷款287万元,为8户建档立卡贫困妇女解决精准扶贫担保贷款80万元。项目带动扩大资源,2017年争取省市妇女儿童民生项目6个,共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1.5万元,为全区妇女事业的壮大发展注入了新能源。
六是巾帼建功有声有色。以“巾帼晒擂台、展示新风采”为主题,举办了巾帼擂台展示会。开展了“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三五”活动,组织省级巾帼文明岗国税局与西车村结对帮扶,开展岗村联手共建活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各行各业女性为“十三五”发展再建新功。区国税局被区妇联推荐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黄云娜被推荐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区妇幼保健站、公证处成功创建为市级巾帼文明岗,刘昆敏、梁红英、陈燕、张艳英、马飞飞被评为市级巾帼建功标兵。
七是注重宣传、优化服务,维权关爱深入人心。以“三八”维权周、“6.26”、“12.4”等重大宣传日活动为依托,加强法治建设,开展了“奔跑法治·巾帼在行动”系列维权宣传活动。组建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坚持上门服务,先后9次组织村街妇干、律师深入村组,上门维权,利用“12338”维权热线为1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为53名来访妇女和其丈夫互通电话协调家庭矛盾;全年共接待来访来电投诉164件,办结率达95%以上,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八是积极开展关爱活动。组织100余名留守儿童走进区气象局,开展了学科学,看节目,猜灯谜,迎元宵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进白鹿原智障儿童家园,帮助智障儿童做康复治疗,为孩子们捐赠了两万元生活物资。先后为21名贫困“两癌”妇女发放救助资金5.1万元。组织开展“送医进村进社区”活动5场次,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常规检查,普及中老年疾病防治及妇幼保健知识等,为辖区200余名女保洁员免费筛查宫颈癌和健康体检,为患病妇女免费用药治疗。在中秋节、老年节等重大节日,深入社区开展迎佳节送温暖活动,为老人举办文艺表演、蒸包子、包饺子活动,与社区老人欢庆节日,先后走访慰问了42名不同类型的贫困妇女家庭,送去慰问金4.62万元。
九是切实推进两规划实施。召开了年度监测统计工作会,完成了上一年度两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积极争取并承担了市妇儿工委的“提高婚前检查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村组、社区,向基层群众印发了重视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资料,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认识,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婚检率、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奠定了基础。
十是注重实效、精准帮扶,引导贫困妇女共创共享新生活。在全区开展了“最美灞桥人”、“最美女性”的表彰宣传活动,感染带动更多的妇女坚强自信、乐观面对。组织动员各级妇联干部走村入户,广泛宣传党的扶贫帮困惠民政策,使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巾帼创业基地、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资源优势和引领作用,为妇女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就业服务。女企业家钱垚、姜岩被评为西安市巾帼脱贫行动先进个人。
十一是大力推进、深化改革,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召开了灞桥区妇联改革工作动员会,对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功举办全市妇联组织改革现场观摩推进会;按期完成了全区155个村、50个社区的会改联工作和7个街道妇联区域化建设工作任务,营造了巾帼建新功、实现新超越的干事氛围。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总收入99.45万元,总支出99.45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2.2017年总收入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3.2017年总支出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总收入99.45万元,总支出99.45万元;比2016年增加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普调。
2.区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82.156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82.1568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82.156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总支出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3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7万元,主要是购置台式电脑2台。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 内容时间 | 累计支出 | 因公出国 |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 |
| 2017年 | 0 | 0 | 0 | 0 |
| 2016年 | 0 | 0 | 0 | 0 |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灞财发〔2018〕15号)安排,区妇联加强了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全年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2017年度全市十三区县妇联年终目标考核中位居第一名,灞桥区被评为陕西省“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区,区妇联被评为西安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西安市巾帼脱贫行动先进集体、全市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并进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其中:投入类20分,自评项目得分20;过程类50分,自评得分45分;产出类15分,自评得分15分;效果类15分,自评得分15分;总得分95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18.35万元,较2016年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下降5.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区妇联国有资产共计24.11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6.3万元,因车改工作已调拨给区政府办公室使用,未下账;通用设备5.65万元,家具用具等2.16万元,2017年无资产报废。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相关附件:西安市灞桥区妇女联合会(汇总).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