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负责全区耕地质量的评定等级定产工作。
3、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区土地的统计、登记、发证工作;执行上级土地定级、土地调查计划;负责城镇、农村地籍调查及其成果应用工作。
4、主管全区土地的使用、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集体建设使用土地的审查、划拨及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勘查、审批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指导村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
5、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6、负责对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7、负责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工作;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8、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应诉工作。
9、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我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矿产资源管理站和7个国土所。(7个国土所预算纳入街办,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矿产资源管理站未独立核算,预算纳入我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即部门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53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39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0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储备土地2297亩,2961亩储备地达到招拍挂出让条件,供应土地16宗,出让面积1555亩,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达16.47亿元,较2016年增长104.34%,土地矿产卫片违法比例降至10.08%,灞桥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取得91分的好成绩,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均为22581.04万元,2016年收入支出均为20808.43万元。今年较上年收入支出均增长1772.61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工作量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为2258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6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201.36万元),其他收入12.44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2258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7万元,项目支出21707.34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22568.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20808.43万元。今年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增长1760.17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工作量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7.24万元,其中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366.20万元,扶贫支出1.05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87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4.43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105.3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25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3.2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7.49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7万元。扶贫支出是指移民搬迁项目。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2.14万元,公用经费91.5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均为21201.3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全部用于土地储备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共8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4.66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0.8万元,主要是房屋修缮项目。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1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6%;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9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均为国内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的0.35万元增长了0.63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指导检查工作较上年有所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9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务用餐。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较上年决算的15.33万元减少了0.13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对“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和“双退调查”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3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1.56万元,较上年的85.7万元增加了5.8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对固定资产的维修量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有车辆3辆。2017年未购置车辆。需要说明的是,区政府调拨给我局1辆车,已经使用,但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未统计在本部门车辆内。本部门单价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30台。本年度固定资产处置95.96万元,其中包括处置车改中的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