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和邮电综合协调;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2.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的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船舶水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负责县乡道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和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
3.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重点公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定权限内的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许可和区建设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县乡道路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和建筑控制区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负责县乡道路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
4.负责提出全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公路有关规费政策;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5.牵头组织全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城市交通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交通管理研究和交通影响评估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组织紧急客货运输和重要物资运输;负责全区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7.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和旅游湖泊、渡口、水上船舶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上报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灞桥区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 |
| 2 |
灞桥区交通运输管理站 |
| 3 |
灞桥区公路管理站 |
| 4 |
灞桥区地方海事处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1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6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3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建设宜居灞桥为目标,继续坚持交通运输“建、管、养、运”并重,进一步完善区域农村公路网络格局,全面维护辖区综合交通秩序,加强省市重点项目环境协调保障,积极调整优化区域公交线网,切实推进五路绿化、四改两拆、精准扶贫、行业治污减霾、两路两侧“三化”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单位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了56%,主要是因为今年追加了公路建设项目。
2.2017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8.5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2408.59万元。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24.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2.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5万元;公路建设401.97万元;公路养护412.65万元;公路运输管理867.27万元;海事管理23.04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2.05万元。
(2)其他交通运输支出384.32万元。
3.2017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8万元;公用经费101.2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808.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8.92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中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808.9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01.27万元。比去年有所增长,主要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0万元。
具体采购项目为:校车办车载视频监控设备38.35万元;会议室视频设备8.43万元;办公家具4.37万元;办公设备8.06万元。
(二)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57万元,主要因为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费用和会议费全年未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国有资产共94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办公家具39.64万元,办公设备677.55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城东客运站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4.32万元。
灞桥区客运站场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于2017年元月1日开始,专项整治综合执法小组共21人(其中区运政4人,城管3人,交警8人,公安2人,城东稽查大队3人,城东客运站1人),雇佣保安人员90名(客运站60名,堡子村30人)主要任务是查扣盘踞在客运站及其周边各重点区域的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摩的”“出租”,并且对违规停车进行驱离。长期目标是保证灞桥区客运站周边重点区域基本无违法营运车辆、无违停乱停车辆,交通秩序良好。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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