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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和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指导全区公安工作,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

2、负责本局公安队伍建设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进行督查。

3、组织侦破全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负责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活动、重要会议及大型群众娱乐活动的安全警卫和防范工作。

5、依法对全区社会治安、内部保卫、消防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治安危险分子实施管理。

6、负责全区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起诉以及案犯、犯罪嫌疑人羁押。

7、收集、掌握、分析和预测辖区内的敌社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8、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守候工作;处理巡逻中发现的治安案件;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部门决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8人,其中,行政编制74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28人,其中:行政628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敏感期和重大节会安保工作。分局提前研究,制定预案,广大民警按照等级戒备要求,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积极开展了矛盾排查、信访、物品管控、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省市“两会”、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节会及敏感时期的安保工作,确保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安定。

2.全力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分局恐防暴为重点,按照“五个坚决不发生”的要求,狠抓了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重点人员排查稳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中,分局突出辖区特点,不断强化治安检查站的查控。今年以来,分局各检查站共查车11.5万余辆,盘查人员34.5万余人次,确保了进出西安“东大门”的平安稳定。

3.全力做好重大警卫任务安保工作。分局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细措施”的标准,认真谋划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圆满完成了国家领导人视察、外国元首来访以及老洞会、白鹿仓等各类执勤警卫及大型活动安保共53次,未发生任何不安全问题,确保了万无一失。

4.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分局以建设“平安灞桥”为主线,始终保持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分局共查处治安案件11285起,治安拘留592人、强制戒毒487人;破获刑事案件1720起,刑事拘留805人、逮捕302人,现发的6起命案全部破获,抓获历年逃犯16名,有效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切实加强巡逻防范。按照“防范在先”的思路,加强街面警力的科学投放,加强重点时段、区域的巡逻防控,积极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挤压犯罪空间,有效震慑犯罪,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分局在巡逻中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6名(含逃犯7名)。

6.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分局以“一标三实”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对辖区的社区村组、在建工地、九小场所以及消防,安全生产、社会面矛盾等情况进行系统的摸排、检查,积极开展了治安复杂地区和黄赌毒丑恶现象的整治,切实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管得住”,确保了辖区平安稳定。

7.及时稳妥处置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分局按照“属地管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了领导、部门和民警的责任,先后处置各类封门堵路群体性事件26起,均能做到迅速出警、勇于担当、稳妥处置,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8.切实优化投资建设环境。围绕着今年全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分局以“一队四霸”为重点,严厉打击了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分局共破获市场环境秩序类案件106起,刑事拘留53人、逮捕34人,起诉31人、行政拘留2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总收入165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24.4万元;本年总支出1664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8.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8.28万元;项目支出4899.8万元。

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2528.24万元,系工资普调、补发工资所致,支出较上年增加1726.26万元,受人员增加、补发工资及巡逻辅警费用增加影响。

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包括(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管理等方面)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收教拘押场所支出、其他公安支出。年初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占经费支出的60%,项目经费占经费支出的40%。

办公设备、专项设备、信息网络购建与更新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6646.4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8939.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3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13.53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746.6万元,治安管理支出2682.98万元,国内安全保卫支出49.38万元,刑事侦查288.18万元,经济犯罪侦查36.33万元,禁毒管理33.7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62.7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446.52万元。

人员经费9398.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3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万元。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20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05.32万元。主要是用于中省装备采购费用、合成作战室项目费用、电子数据勘查取证系统等费用。

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726.26万元,受人员增加、补发工资及巡逻辅警费用增加影响。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46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25.28万元、运行及维护支出440.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出国出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44辆。

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了13.63万元,系车辆增加所致。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重点项目分为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管理、收教拘押场所、其他公安支出七大类。其中:

1、治安管理: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巡警队、特警、派出所、110等方面给的支出。决算支出2682.98万元;

2、国内安全保卫: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决算支出49.38万元;

3、刑事侦查: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决算支出288.18万元。

4、经济犯罪侦查: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待机经济犯罪活动,决算支出36.33万元。

5、禁毒管理: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决算支出33.71万元。

6、收教拘押场所:反映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支出,决算支出362.71万元。

7、其他公安支出:反映公安机关使用中省转移支付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支出,决算支出1446.5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末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48.28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154.04万元,系由于人员减少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4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灞桥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