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直属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
(四)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开发区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
(六)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七)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区、街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十)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十一)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十二)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街机关和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本级(机关)预算,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编办处级领导职数3人。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构编制科(实名制管理科)、体制改革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11人,科级领导职数4人,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7年12月实有人员12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3人,科级5人,科员2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
一是认真做好垂管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推进权责清单全覆盖。2017年6月我区代5个垂管部门发布权责清单588项,到2017年12月,我区32个区级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11个垂管部门权责清单共3550项,已全部对外公布,实现了权责清单全覆盖。二是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确保各项信息详尽、准确。2017年,我办对权责清单进行了3次动态调整,对3550项行政事权和268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核对、逐项完善。三是2017年按照中、省、市文件要求,我区稳妥做好中省市取消下放事权的承接落实工作,取消行政事权23项,下放事权10项,调整事项1项。四是完成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对外公布灞桥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9项(涉及10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873项(涉及27个部门、7个街道)。五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完成我区73个区级部门、直属机构,群团机关和垂管部门在办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时,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清理工作。全区17个单位报送盖章证明事项112项,其他没有盖章证明事项的单位均填写了《承诺书》。六是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办先后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月统计、季自查。2017年8月我区从26个涉及双随机管理的部门中,抽取了2个街道、5个区级部门进行了检查,下发了《检查工作通报》。2017年全区26个涉及双随机检查事项的单位,“一单、两库、一细则”完成较好,同时,我办撰写了《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调研报告》并上报市编办。
(二)扎实做好重点改革工作
1.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悉心指导下,2017年2月,灞桥区中医医院、人民医院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分别确定了7名理事、5名监事,我办分别委派一名干部担任监事,继续做好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跟踪指导。2017年5月中旬,灞桥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议,讨论了关于绩效奖惩、人才引进、制度建设等重大议题,目前,两家医院新的管理体制运转良好,理事、监事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为继续推进和深化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5月,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在我区召开,会上我办向市编办及各区县介绍了工作进展及经验做法。
2.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2017年6月、11月我区先后到石家庄市、南通市、深圳市和成都市学习调研,结合我区实际,将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由原定的131项增加到153项,并在全市首次提出“零跑动是原则、一般跑一次、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二是成立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1月27日,我区下发了《西安市灞桥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西安市灞桥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三个文件。12月1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和“一枚印章管审批”。计划新建的市民中心正在加快进度,将在今年4月底建成,我区的试点工作先后被三秦都市报、华商网、新浪网、三秦网、腾讯网等5家媒体相继报道。
3.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中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我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印发<西安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字〔2017〕140号)和市编办《关于积极做好区县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通知》(市编办发〔2017〕193号),我办(区审改办)认真做好准备,积极同市编办、区纪委沟通联系,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与区纪委一起起草了关于区纪委区监察委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经市纪委组织部初审,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研究,区委、区编委审定,于1月23日印发了《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灞编发〔2018〕1号,)设立西安市灞桥区监察委员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提前完成了市编办安排的区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管理,严把程序,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2017年对我区76家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做出了相关的调整。录入新增人员176名,区内调动人员243名,调出区外人员13名,办理退休人员153名,辞职人员12名,调入企业5名,职务职称变化人员88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增加,人员增长有效控制,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
(四)优化组织结构,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1.合理设置机构
设立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区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在6个街道设立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巡察办);在各街道设立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为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牌子挂在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并在7个街办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加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牌子;成立区人才工作办公室,为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在区安监局设立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将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名称调整规范为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给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区社区服务中心)加挂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
给陕西灞桥教师进修学校(西安市灞桥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核定了15名事业编制,增挂西安市灞桥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牌子;在区财政局增挂西安市灞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将西安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更名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灞河新区分局,加挂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灞河新区支队牌子。
将区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各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办公室;将区妇幼保健站和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予以整合,成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区妇幼保健所牌子;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健康教育中心”牌子,不再保留街道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将街道办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划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科学设置领导职数,加强基层党建领导力量
核定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3.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2017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的17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整理规范,撤并35个,保留135个。
(五)扎实做好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工作,受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120家,年度报告资料提交率、审核通过率、公告率、新证书换发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为全区121家事业单位法人换发了刊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是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坚持网上提交,网上审核,报送资料现场发证一次办结。2017年共受理、核准设立登记3家,变更登记61家,已全部在陕西省登记管理网向社会公示;四是组织开展了2次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将实地核查结果第一时间向陕西省登记管理网和信用陕西网对外公开;五是圆满完成全区党政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底,共计颁发、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91份。
(六)全面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努力实现“两增一强三确保”,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创新丰富党建活动,激发党员干事活力,增强对党规党纪理论知识学习的讨论互动,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建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讲党课4次,全年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12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共6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发展党员1人。四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按照帮扶计划对贫困户进行帮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全办干部先后两次集体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了解贫困户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并为贫困户送温暖、送政策。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办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开展固定党日活动,与贫困群众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五是积极开展对西安德蓝高科材料有限公司的亲商助企活动,每月至少到企业走访2次,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各方面存在的困难,为其协调解决了园区减速带和出行安全等问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7年区编办收入决算164.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6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7年总支出164.0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40.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23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区编办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公务接待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中存在1辆公务用车,原因为车改时将车辆调拨给区委办使用,资产没有下账。存在有车无费情况。
六、部门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西安市灞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