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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及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灞桥区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实施监管,并承担灞桥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设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科5个内设机构,下属食品稽查队和药品稽查队2个事业单位,在辖区7个街道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00人;实有人员123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95人。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比上年增加47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监管业务进一步细化所产生的业务经费活动的增加。

2.2017年总支出2392.5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56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1485.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08万元;项目支出686.0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445.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监管业务进一步细化所产生的业务经费活动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3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56万元;项目支出686.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5.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6.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41.9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6.29万元,含为局机关各科(室)、队、各监管所以及为建设灞桥区8个农贸市场快检室购置的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

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7.47万元,含纺织城所办公用房装修费和8个农贸市场快检室装修费;

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58.14万元,即向通过公开招标的4家第三方机构及西安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购买食品安全检测服务费。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0.29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为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时的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批次为7批次,接待人次67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为监管工作的进一步细化。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执法用)保有量12辆。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08万元,比上年增加113.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价值为372.7340万元。无资产报废情况。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区食品药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