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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2.组织协调区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认真实施区委的决定、决议、落实区委领导的指示。3.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批办和印发;负责全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4.负责区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区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5.负责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6.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7.负责全区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全区商用密码的管理工作,全区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8.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保密技术服务和涉密载体管理工作。9.负责协调联络全区国家安全工作,为上级机关及时准确反馈国家安全有关信息。10.负责市级领导机关转至区委的信访件,以及区委接到的群众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并督促有关街道、有关同志、有关部门处置落实。11.完成区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做好综合文稿服务工作。2.围绕中心深入开展调研工作。3.全面做好信息工作。4.积极深化督查工作。5.认真抓好保密工作。6.切实加强机要网管工作。7.不断加强综合协调工作。8.细致做好文秘和服务保障工作。9.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增强能力。10.加强组织建设,促进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11.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凝聚支部合力。12.高度重视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13.严格执行八项规定。14.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二〇一七年部门决算的批复》(灞财发〔2018〕89号),我单位2017年总收入548.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48.37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17年总支出548.37万元:基本支出38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91万元;项目支出16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比上年减少37.98万元,同比减少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48.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48.37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比上年减少37.98万元,同比减少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政府功能分类,基本支出38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91万元;项目支出16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9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2万元,比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8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本部门对所有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9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4.91万元。其中:办公费32,973.32元,印刷费3,037.20元,邮电费13,201.75元,差旅费16,895.76元,会议费240元,培训费17,567.00元,工会经费17,4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243.43元,其他交通费用189,480.00元,住房公积金207,972.9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2017决算报表(区委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