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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信访局2017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投诉,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与落实。

(4)牵头查处跨街道、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负责我区进京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5)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信息。

(6)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7)负责特殊疑难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信访风险评估工作。

(8)负责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9)负责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宣传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10)组织开展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1)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有灞桥区信访局本级(机关)决算。信访局内设3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办信办案科、接待科和1个事业科室:信访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全区矛盾纠纷研判工作例会,分析形势,交办信访案件,制定疑难复杂问题化解办法,对一般矛盾问题,交由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对重大矛盾问题,发出书面预警,派出专人督办,实施跟踪问效。

二是抓苗头预防,防患未然。对苗头性问题实行信息预警。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及时搜集研判本地区、本系统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深层次信息,提出预警方案和应对措施。

三是畅通渠道,规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实现了信访事项处理过程的全公开,保证群众在信访工作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所有纳入信访信息系统的责任单位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受理,所有信访事项均按期办结。在全区开展了网上投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零差错”活动,对全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成运行以来的信访、网上投诉中应录未录的信访事项进行补录,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反映群众信访活动和信访工作情况,实现了数据交换及时、顺畅的目标。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细化完善信访信息员网格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方面资源得到有效整合,进一步提高效能、方便群众和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加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密度,促进信访事项有效化解;对上级交办或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及时开展督查督办;做好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的督办工作的同时,对已经化解的信访事项进行重点抽查。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信访局收入决算469.51万元,支出决算474.79万元。

收入支出都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为了解决信访问题,增加积案化解费用,所以费用增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收入决算469.5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支出决算474.79万元。

基本支出167.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28万元;项目支出307.4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收入支出都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为了解决信访问题,增加积案化解费用,所以费用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支出决算474.79万元。基本支出167.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28万元;项目支出307.4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167.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2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三公经费”为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这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电脑21台,打印机12台,监控设备1套,空调8台。2017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信访局决算公开报表(套表含九张报表)

表一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表三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表四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九 2017年灞桥区信访局政府采购决算表

相关附件:

决算公开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