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2017年/ 区级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正文

灞桥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立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三)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搞好思想作风建设。

(四)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决定。

(五)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树立和宣传机关先进典型。

(六)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七)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机关工委部门决算包括机关工委本级部门决算。

序号单位名称
1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机关工委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5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学、做、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工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细则》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委的最新要求等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并灵活形式抓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三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将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工委党建目标考核内容,每季度进行督导考核。机关工委所属49个党(总)支部均按照要求制定了“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并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开展学习研讨和双重组织生活。四是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在区直机关先后开展了“三查三改”、“大学习、大教育、大排查,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富”及“四围绕、四查找”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将“两学一做”落到实处。五是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扎实开展帮扶工作。机关工委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深入席王街办何家街村对接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工作,到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宣讲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确保把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六是建立常态化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3次 ,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七是落实主题党日等经常性党内活动制度。扎实推进“党费日”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基层党组织“跟踪纪实”制度,“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固定党日”等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员学在日常、做在经常。



(二)以理论武装为先导,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召开2017年灞桥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暨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会上三家基层党组织就党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围绕中心提升理论。结合形势任务教育,分别举办了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报告4场次,参与党员干部730余人次。通过报告会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上来,努力为大西安建设和灞桥“追赶超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围绕经典提升素质。深化以“乐读在机关”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先后为党员干部配发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讲故事》、《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一带一路”机遇与挑战》等学习资料3000余册,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四是围绕培训提升能力。机关工委采取多种方式分层、分批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培训教育。先后举办了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各1期,参学人员90余人次。五是围绕竞赛提升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直机关先后开展了“提升行政效能打造灞桥发展铁军”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次答题活动,工委系统49个党组织积极参与,踊跃答题,共表彰优秀组织奖单位16家,优秀答卷个人100名。



(三)夯实基础,科学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加强班子建设。根据组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增补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5人。完成支部班子调整12家,新成立党支部2家,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二是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持续深化打造“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建品牌的同时,开展了“五星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让党员干部“亮身份、树形象、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支部推荐、党工委考察审核、公示等程序,对45名“五星级党员示范岗”进行了命名和授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区直机关9名新党员赴八路军办事处开展新党员宣誓活动,重温党的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区直机关开展了“不忘初心强党性追赶超越争先锋”演讲比赛。通过宣传启动、预赛、决赛三个阶段,最终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8名,及优秀组织奖16家,通过比赛进一步激励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向所属各基层党组织下拨党费102600元,用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相关主题党日活动经费的补充。四是加强学习交流,发挥党建引领助力灞桥追赶超越。9月份,分三批组织召开了“发挥党建引领助力追赶超越”座谈会。会上48家党(总)支部书记围绕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中的亮点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就如何探索党建融合新机制,以党建工作引领助力我区追赶超越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交流。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填好“党建报表”。进一步细化量化《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印发各基层党组织;建立了党建督察员制度,从工委所属党组织中抽调党务干部组成第一批党建督察员16人,对区直机关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做到季考核、季通报,通过检查形成 “一支部一清单”的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对基层党组织督查考核检查3次,下发各级检查结果通报和整改通知5次,确保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六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开展“七项重点工作”回头看,加强失联党员的排查工作,针对2名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组织处理;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按照标准核定党员党费,规范填写党费证;依章依规做好发展党员及党员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1名,确定预备党员8名。加强党员信息化管理,更新完善党员信息库。

(四)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纽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惠民文艺演出活动,丰富党员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二是按照区文明办安排部署,在区直机关开展“烟头垃圾不落地·文明灞桥跟我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烟头革命”,进一步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三是联合区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向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大力推行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倡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签订“车让人”承诺书、下发“车让人”车贴等,为文明灞桥、品质西安增光添彩。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在区直机关开展了“追赶超越我当先·同心建设大西安”群众宣讲活动、推荐上报国庆寄语、完成创文复审工作等,为建设宜居灞桥汇聚强大精神动力。

(五)狠抓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机关党建“铁军”队伍。在区直机关开展了“践行‘店小二’精神、打造灞桥发展‘铁军’”我先行活动,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倡议承诺大会,会上5名党员代表作了承诺发言,机关其他党员也结合各自工作亮承诺、晒措施、看创新、讲成效,围绕“铁”字转作风,以五星级标准当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为建设宜居灞桥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二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警示教育为重点,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三是持续贯彻落实,将执行变为常态。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优化机关工委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区直机关形成了讲政治、守规矩、促发展的正能量,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工委会议三次,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

1.2017年机关工委收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4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机关工委总支出84.34万元,基本支出79.35万元,占总支出的9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2万元,项目支出4.9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入84.34万元,支出84.34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10.97万元,涨幅13%,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2017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5万元,项目支出4.99万元

3.2017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7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家具。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工委无涉及绩效管理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7.02万元,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4.56万元,增加2.46万元,涨幅35%。重要原因为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机关工委固定资产4.98万元,无车辆。2017年报废固定资产12.91万元,其中车辆12.51万元,办公家具0.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机关工委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