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科技、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科技、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征集、论证、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地震经费预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计划指南。
3、拟定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大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促进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高新服务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推进全区科技人才创业工作。
4、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5、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学成果与科技相关的保护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7、拟订统筹全区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8、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人口资源、医药卫生、生态环境等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
9、组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0、负责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普和科技会展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灞桥区科技局部门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全额决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灞桥区地震预报监测站)。
1、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局机关: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
2、西安市灞桥区地震预报监测站: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财务未独立核算,其资产与收支在灞桥区科技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7.55亿元。
2、发明专利申请量280件。
3、5552”创业空间计划载体个数9个,完成任务量180%,面积15.57万平方米,完成任务量155.7%。
4、全年投入科技经费500万元,实施科技计划15项,培育科技示范户13户,聘请农业科技特派员11名。争取中省市资金142万元。
5、区内众创空间载体引进资金3500万元,引进西安蓝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双创企业,企业在孵项目11项。
6、围绕科技项目筛选,支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科技项目3项,投入经费15万元。
7、全面完成防震减灾工作任务。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9)
1.本年度总收入616.07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592.21万元;
(2)农林水支出8.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15.66万元;
2.本年总支出616.07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592.21万元;
(2)农林水支出8.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15.6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671.69万元,主要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91.49万元(最主要是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较上年减少743.5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07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592.21万元;
(2)农林水支出8.2万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15.6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1万元。
(1)人员经费165.83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18.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7年本部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38.2万元;其中:公务车1辆价值14万余元(2016年公车改革已及时移交给公车办,目前未收到财政局关于车辆财务移交调拨通知,车辆继续在科技局资产账户);其他资产为日常办公用品类;
(2)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67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采购。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8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无其他费用;
2.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100%;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投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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