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3、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5、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项目跟踪服务。
6、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种费用实行集中统一收取。
8、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9、负责对灞桥区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暨信访接待中心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关于印发灞桥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暨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灞办字〔2010〕73号))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10人。
四、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市试点工作。成立了灞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21个部门移交的15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2、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与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及软件公司对接,建设灞桥区政务服务网及政务办公平台,实现多渠道服务“一网通办”。3、整合、优化审批事项及流程。梳理审批事项要素,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将审批局办理事项办结时限压缩40%,提供“一站式”上门代办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4、围绕全力破解“九难”办事难问题:一是引进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为群众提供50余项自助服务;二是整合分设在人社、卫计的医疗保险报销业务,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医保一窗受理;三是事项审批压缩率提高77.64%。5、围绕 “最多跑一次”工作:一是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及流程,并大力推广宣传;二是全年公布63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占总政务服务事项的85%,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70%的公示任务;三是在全市率先完成 “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二维码”转码工作,扩大服务群众的途径;四是实行代办、帮办、打印、复印等“一站式”全免费服务,提供24小时“证照快递”送达服务。6、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设健康扶贫“暖心窗口”集中解决贫困户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保障四重保证,实现“一窗式”受理。7、全年在省市报刊媒体宣传行政效能工作成效10余次。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总收入296.89万元,总支出296.89万元,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较上年上年度增加152.51万元,增长105.63%,主要原因是为区便民服务大厅购置办公设备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9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8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2.51万元,增长105.63%,主要原因是为区便民服务大厅购置办公设备等。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296.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4.05万元,政务公开审批支出93.71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1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8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154.28万元和公用经费19.7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5.68万元,全部是货物类支出项目。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涉及绩效管理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9.7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购置办公设备75.68万元。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货物类。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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