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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对审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

3、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5、组织、协调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项目跟踪服务。

6、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各种费用实行集中统一收取。

8、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9、负责对灞桥区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暨信访接待中心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关于印发灞桥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暨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灞办字〔2010〕73号))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系统工作水平为中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清理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对各部门进驻的事项、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推进办事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制度,强化服务监督。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和考核制度,强化对服务质量和办理时限的监督,确保大厅工作100%按时办结,实现服务过程零投诉,群众满意度100%。

(三)完善两套系统,提供数据分析。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两套系统功能,对受理的各类事项进行全面数据分析,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相关数据。

(四)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基层服务。加大对我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的工作指导,规范基层政务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特色品牌。充分运用中心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全面加强中心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树立我区有特色、有亮点的政务服务品牌。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12人。固定资产总额86.04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编制的。

(五)主要支出情况

按照2017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2017年总支出预算126.6549万元。具体内容:

1、基本支出147.82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7.4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86万元;

2、项目支出15.32万元,具体安排详细情况见附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64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0.64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

1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7 年1 月22 日      

 

 


相关附件:

2017年预算公开表_[016]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