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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灞桥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我局内设4个行政科室:局办公室、监察科,地籍地政科、用地科。10个下属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矿产资源管理站和7个国土资源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方案。

2、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负责全区耕地质量的评定等级定产工作;指导各街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区土地的统计、登记、发证工作;执行上级土地定级、土地调查计划;负责城镇、农村地籍调查及其成果应用工作。

4、主管全区土地的使用、征用、划拨工作。负责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集体建设使用土地的审查、划拨及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勘查、审批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指导村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6、负责对全区土地管理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

7、负责开展土地基本国策、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咨询工作;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8、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应诉工作。 

9、完成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

2、完善网格化动态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坚持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每日报告制度,巡查发现率、制止率、立案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挂牌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0%,做到“零约谈零问责”。

4、继续做好“三场”整治工作。按照市整治办要求,加强巡查,防止已经取缔、整治的48家砂石厂、石灰厂、二灰石厂死灰复燃,同时杜绝新的土地违法行为发生。

5、多途径争取用地指标,积极做好土地报批。根据全区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逐项目落实用地计划,年内报批土地1000亩,包括五村城改、绿源、白鹿云水台等。积极协调省厅相关处室,确保已报批项目6月底前全部取得省级批文。

6、全力推进土地储备。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工作。按照净地出让要求,确保2000亩储备地达到挂牌条件。年内力争从市储备中心争取资金支持5亿元。

7、稳步推进土地供应。年内完成储备地供应1500亩,包括汽车主题公园4S店、红旗水泥厂、电力机械厂、金泰等项目。土地供应成交总价款力争达到20亿元。做好出让地成本核算,确保市区联合储备项目成本及收益及时返还。

8、做好重点项目征地。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行为,确保纺织城火车站站改、白鹿原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征地拆迁补偿。

9、强化土地批后监管。目前我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还有1万余亩。要加大清理处置和批后监管力度,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登记造册,逐宗进行会诊,及时消除涉嫌违约、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0、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我区“十三五”重点项目布局,合理分配用地指标,完成街办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

11、做好不动产登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新筑、新合、灞桥等3个街办确定工作范围内的宅基地及房屋调查,依程序进行审核确权。配合市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12、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和移民搬迁工作。目前全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2个,威胁436户783人。2017年完成移民搬迁464户,其中洪庆上鲁峪421户1516人、席王43户140人。争取省市专项资金320万元,对洪庆栗沟村、野鸡胡村2个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年内消除隐患点12个。

13、加强国土系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应诉胜诉率、行政复议维持率达到90%以上。妥善处理一批土地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灞桥分局:行政单位,全额拨款单位,在编人员56人,离退休人员18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22931.502338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编制的。

(五)主要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总支出1064.0729万元,均为一般预算安排。其中基本支出693.1229万元(人员支出579.8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579万元),项目支出370.95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增加了13.08万元,公务接待费下降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的增加造成了三公经费预算的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的增加是由于区财政局往年将国土所车辆经费预算列入街办,而今年将该部分预算列入我局。

二、预算报表(见附件)

 


相关附件:

2017年预算公开表_[031]最终版国土资源局灞桥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