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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2.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6.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指导街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负责起草区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报考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区财政局主要目标:着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财政公共保障水平;着力创新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任务:

1.组织协调国地税、街办、园区及各经济部门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及全年目标任务。

2.严格预算执行,控制一般性公用支出增长,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全区干部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保证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

3.新增财力用于民生的资金不少于市上下达的任务。

4.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5.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

  (三)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属于全额拨款单位,2016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03人,退休人员28人。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3.2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3.2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见附件


相关附件:

2017年预算公开表_[025]区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