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选拔、培养、考核、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区委向区人大、政府、政协、检法两院党组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调动及团职军转安置工作;负责区、部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资审批、职务晋升及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手续。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干部培训教育、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指导全区知识分子工作。协助管理双重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4.研究并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审理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5.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和政策;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研究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和班子整建工作。
6.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调查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并予以宏观指导。
7.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搞好党员统计、党费收支管理;负责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直属党总支的党务目标考核工作。
8.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局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全区党史和组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研究、保存、利用及宣传工作。
10.完成区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新《条例》精神,完善我区干部选任的制度和规定,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和流程,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稳妥做好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调整配备,抓好科级干部的选配工作。配合做好全省工人农民及基层一线人员报考公务员工作。
2.继续加强干部思想理论建设。严格执行全区《2014——2017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全区处级干部参加全市自主选学培训,组织全区处、科级干部参加全市网络教育培训,组织区、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调训,组织区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轮训。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生态灞桥的能力。对全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
3.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按时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继续做好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工作。
4.继续重视做好老干部和人才工作。指导和支持老干部局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继续推进“5050一带一”活动,提高全区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为灞桥发展提供人才储备。
5.创新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以抓好“创先争优八项行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6.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找准各软弱涣散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街道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整顿工作组,区委常委牵头包抓,保证的工作效果。
7.稳步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提档”工作。
8.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建设。在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9.落实调控任务,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党务干部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教育和培训。
10.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示范培训班,充分发挥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作用,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纪律、有规矩,讲道理、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人员情况:
2017年初,区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3名。
2017年初,实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3人。
2、资产情况:
2015年底固定资产为847438元,2016年购置“12380”干部监督系统及办公设备共计17520元,2016年底固定资产为864958元。
3、单位性质:党的机关
4、经营管理方式:财政拨款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我单位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19人,基本支出预算224.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预算19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7万元。
(五)主要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我部的基本支出预算224.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预
算197.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97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58.94万元,其中“大学生村官”生
活补助为105.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预算为53.339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67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0.67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
1、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灞桥区委组织部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中共灞桥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区委组织部2017年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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