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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灞桥区委党校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校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区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公务员培训工作,承办街道、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干部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搞好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主动贴近区域发展新要求,切实增强干部培训职能。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的协调配合,争取举办更多的培训班,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2. 主动对接智库新任务,切实提升科研水平。组织教师及时了解市、区明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确定调研课题。同时,做好参加省委党校理论研讨会征文撰写工作及市委党校有关科研申报工作,争取在4月底完成市级调研课题的结项。

3. 发挥理论宣讲阵地作用,凝聚人心助推发展。积极组织教师深入基层进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党建等相关课题的宣讲。全年计划宣讲20场次。

4. 切实加强行政后勤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责任意识。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党校部门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现有人数22人,资产总额677.7万元,是财政独立的核算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编制的。

 

二、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党校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区委党校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66万元减少了1.22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八项规定,严控各类公务招待事项预算规模,严格审核招待标准,杜绝违规、超标公务招待现象的发生。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2017年预算数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配合我区公务用车改革统一部署,暂停使用公务用车。

 

 


相关附件:

2017年预算公开表_(057)区委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