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 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机构设置: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社会统计科、经济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并下设一个直属机构:灞桥区普查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抽样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管理相关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8)负责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统计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的管理;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开展好我区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2、围绕制度创新,深化推进各项统计改革任务。一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二是改进城乡居民住户统计,做好样本轮换工作,探索开展住户调查(网上)电子试记账试点工作。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规范落实“三新”统计调查制度,抓好重点专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4、围绕民生民情,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围绕社会民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渠道、搭建桥梁;落实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科学、真实、客观反映我区建设小康社会进展与成果。
5、围绕各界需求,加强统计宣传服务。规范做好统计数据提供和发布的各项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月度、季度、年度数据。编制好《经济要情》、《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资料产品。改进统计服务产品质量,加强统计政务信息工作,扩大统计宣传服务范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6、围绕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公众、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推进统计执法常态化和规范化,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惩处机制。
7、围绕作风建设,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强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两项并重,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进一步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统计干部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区、街、企业分级培训制度,有重点、分阶段、全覆盖地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打造适应统计改革发展新要求的统计队伍。
(三)灞桥区统计局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灞桥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内设三个科室:经济统计科、社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并下设一个直属机构:灞桥区普查中心。
2016年末,实有人员共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资产总额174.88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五)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总支出预算387.2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731万元,项目支出145.0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73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0.73万元。
二、2017年预算报表(附件)
相关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