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3、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交通运输和邮电综合协调。
4、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措施和土地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收支总量平衡。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省、市、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
7、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措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区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的综合协调工作。
8、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和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9、承担全区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10、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区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实施能源项目建设与科技进步相关工作。
13、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14、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加快发展、创新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培育为重点,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突出招商引资,协调城乡统筹,强化板块带动,注重共建融合,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宜居灞桥。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万元GDP能耗降低3.2%(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共2个,具体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在编人员7人,退休人员14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66.2286万元。
西安市灞桥区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2人,退休人员5人。该单位无独立核算。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编制依据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办发〔2008〕140号)。
(五)2017年部门财政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依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灞财发〔2017〕1号),区发改委2017年总收入364.4951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安排364.4951万元,为:预算补助数364.4951万元。
2017年总支出预算364.4951万元,具体内容是:
1.基本支出341.53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7.2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92万元;
2.项目支出22.96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1.02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1.02万元;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7年部门财政收入支出预算表(详细情况见附件1-5)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附件4: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灞桥区发改委
2017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