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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按照西安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制定本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3、牵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街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陕西洪庆山国家森林公园有关管理、保护、利用和开发等工作。

4、负责本区域建设项目的预审、报批工作。

5、牵头组织区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区域违规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等行为。

6、负责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十二届党代会要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推进“学、做”一体,以“保秦岭碧绿、建宜居灞桥”为目标,聚力深绿色森林城市建设,广泛开展秦岭生态宣传,强化秦岭巡查执法力度,有力保护秦岭灞桥段自然生态环境。

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细致探查地区资源,完善保护利用规划。细化、深化对洪庆山地形地貌、动植物种质、溪流水文、历史人文等各类资源的摸排,完成秦岭保护区“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按照市秦岭办统一安排,完成25度坡脚线勘界定点工作,争取完成秦岭灞桥段区划调整;积极配合旅游部门做好《陕西洪庆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洪庆山旅游发展定位。

加强生态保护执法管理,保护秦岭自然生态环境。扩大秦岭保护宣传覆盖,积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继续延伸执法监管面,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做好旅游旺季节假日巡查,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业务沟通和山上各村组的定期联系;保持对违法行为苗头的高压态势,构筑秦岭灞桥段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积极配合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山区基础设施条件。积极配合文体旅游、农林、交通、水务等部门,做好各类重点项目秦岭生态报审;全力配合洪庆山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推进深山区移民搬迁;加快地区停车、照明、交通指引等基础设施远期规划预编,组织做好旅游步道、墨玉河等项目可行性研究,力争实现近期有一批规划设计、远期有可行研究筹备,为洪庆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利用打好基础。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办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4人,在编人员10人,预算编制人数9人,退休人员0人。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43.18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办发〔2008140号)编制。

(五)主要支出情况

本年总支出预算172.56万元,具体内容:

1.基本支出107.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

2.项目支出65.17万元,具体安排详细情况见附表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3.16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1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灞桥区秦岭办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相关附件:

2017年秦岭办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