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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服务中心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完成情况季度报告

来源: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2 15:48

今年以来,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工作要求,认真对照《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工作,切实发挥保障和服务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预算评审关,降低清运成本。以《灞桥区建筑渣土清运指导价格》及区政府第十七届41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建筑垃圾清运费用预算评审依据,坚决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建筑垃圾清运价格不超过80元/立方米,切实把好清运价格关。

二是严格审核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相关手续资料,确保工作规范。深入项目现场查看需清运建筑垃圾现状,认真审核项目单位报送的《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申请书》及土方测量报告,核对清运前后项目照片。

三是不断加强对中省市建筑垃圾清运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学习,进一步修订完善《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流程》《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制度》《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申请书》等各项工作流程,为下一步高质量完成工作做好保障。

四是提前谋划,提高服务效率。上半年起草《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项目计划表》并发送各街办,对2024年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摸底。

五是开展企业账款梳理排查工作。认真梳理我中心前期签订合同的评估机构及会计事务所,对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经核实,需支付的评估及会计服务费用均已完成支付,我中心目前无拖欠账款。

二、存在问题

“营商环境突破年”相关宣传工作开展较少,政策宣传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围绕“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标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一是加强与各街办的联系,对报送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按标准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

二是在全体党员干部间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切实发挥保障和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