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工作要求,认真对照《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工作,切实发挥保障和服务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预算评审关,降低清运成本。以《灞桥区建筑渣土清运指导价格》及区政府第十七届41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建筑垃圾清运费用预算评审依据,坚决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建筑垃圾清运价格不超过80元/立方米,切实把好清运价格关。
二是严格审核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相关手续资料,确保工作规范。深入项目现场查看需清运建筑垃圾现状,认真审核项目单位报送的《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申请书》及土方测量报告,核对清运前后项目照片。
三是不断加强对中省市建筑垃圾清运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学习,进一步修订完善《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流程》《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制度》《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申请书》等各项工作流程,为下一步高质量完成工作做好保障。
四是提前谋划,提高服务效率。上半年起草《建筑垃圾清运预算评审项目计划表》并发送各街办,对2024年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摸底。
五是开展企业账款梳理排查工作。认真梳理我中心前期签订合同的评估机构及会计事务所,对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经核实,需支付的评估及会计服务费用均已完成支付,我中心目前无拖欠账款。
二、存在问题
“营商环境突破年”相关宣传工作开展较少,政策宣传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围绕“八个新突破”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标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一是加强与各街办的联系,对报送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按标准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
二是在全体党员干部间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切实发挥保障和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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