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政策: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卫发〔2021〕171号)
(二)补贴对象:凡户籍在西安市灞桥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照本人申请均可按规定领取高龄补贴。(户籍所在地申请)
(三)补贴标准: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
(四)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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