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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综合补贴

来源:灞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3-07-19 10:01

(一)依据政策: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扶持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项目实施细则》、《扶助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就业项目实施细则》、《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综合补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残联发〔2015〕153号。

(二)补贴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下列残疾人员:肢体残疾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智力及精神残疾;女性在40岁以上,男性在50岁以上。以上人员以非全日制就业的弹性工作方式提供社会劳动,并在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就失业登记,按规定以个人方式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补贴。

(三)资助标准:补贴原则为“先缴后补,一年一补”。补贴标准:1000元/年/人,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