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政策:《西安市 0—16 岁残疾儿童少年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市残联发〔2017〕137 号
(二)补贴对象:全市 0—16 岁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肢体(含脑瘫)、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
(三)资助标准:(1)视力残疾康复。为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进行残余性、功能性视觉训练和视力矫正训练。在低视力定点医院、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点、定点专门眼镜店购置助视器,每人救助 2000 元。有残余性、功能性视觉和视力矫正训练需求的低视力儿童,每人每年救助5000元,用于不少于 2 个月的视功能训练。
(2)肢体残疾康复(含肢体矫治手术、脑瘫康复训练、适配矫形器)。肢体矫治手术:手术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由残联按 95%的比例给予救助。对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 100%的比例救助。术后当年需做康复训练的救助对象,每月救助 2800 元/人;适配矫形器具:申请肢体矫治手术或脑瘫康复训练且有矫形器具需求的救助对象,经定点儿童残疾评估机构或定点辅助器具(矫形器具)适配评估机构评估需适配矫形器具的,每人补助 2000 元;康复训练:定点机构为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及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免费康复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 28000 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重度听障儿童少年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3)人工耳蜗产品: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人工耳蜗产品 1 套;手术费: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 12000 元,用于术前检查、手术及术后 5 次调机;康复训练费: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 28000 元,用于术后一学年(10 个月)的康复训练。
(4)适配助听器:为有需求的救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全数字助听器两台。
(四)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0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