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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来源:灞桥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0:02

一、政策依据:《西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市民发〔2024〕110号)

二、保障对象认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护理支出及因灾、因意外等造成的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同时期家庭总收入的60%;

(三)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西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规定的;

(四)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

三、救助标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不发放保障金,但可享受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如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

四、业务主管部门: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